为什么说孙中山的“平均地权”并非将土地所有权分给农民,土地所有权的含义是什么

如题所述

平均地权原则上是把全国的土地平均分给农民,做到耕者有其田。但是后来蒋公的民国政府迫于地方一些军阀私心的抵制而没有实行,共产党抓住了这一点,许诺分地主土地给农民,赢得了农民的支持打赢了内战。在中国这样的农业国农民问题是根本,得农民者得天下。而民国政府退台后也意识到这个问题,再加上台湾本身没有什么地方军阀政府政令好实行,就由政府出资收购地主土地分给农民,农民有地种了,地主拿到钱就去城市开发实业成为资本家,随后台湾飞速发展,所以国父的三民主义很好。
土地所有权是人民对自己的土地可以选择耕种建造或买卖的所有支配权,台湾人民就拥有这种权力。而大陆后来分给农民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买卖等权力,土地所有权是国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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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12-17
评价三权虚置:
答案错了:宪法明确说明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权;关于土地所有登记发证的合法规定总则第一条都明确写明是
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明确物的归属,发挥物的效用,方便群众申请登记,保护权利人的物权,总则不
是为了侵犯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保护违法有权犯罪权,宪法明确规定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
人不剥削人只有劳动群众集体—家庭集体不人剥削人;从宪法上始终就是劳动群众土地所有权、大队小队生产
队始终就无土地所有权,是三权虚置的虚假虚影,因为公买公卖不能成了霸道是中共党军纪律,财产的所有权是买卖价钱要公道的等价交换才是合法所得所有权、大队和生产队组出了多少钱?分文没出,是霸占、侵犯垄断了群众财产所有权,是权力不认帐,也有人认帐就是无权,也可以说是仁道主义,白占了再非法出租不交
租,再非法转让彻低私吃了肉饼是合法的法条文吗?是法律条文非法了,总则合法,条文非法,三权是对无法
无天的认证。谢谢同合法合作有为,对非法抗战。劳动群众土地所有权证上有姓有名有亩数。改名换姓要用价钱公道的换,白占是非法主义,
第2个回答  2009-10-23
一个政策的提出,总是有他的特殊背景的。其实我觉得考量一个政策,必须但不限于考量其背景
不同的时代背景下,会提出不同的政策来解决当时的社会问题,即使同一政策,可能其目的也是不尽相同的。
1,孙提出的三民主义中的民生主义即平均地权。我们说孙是希望走资本主义道路的(这个道路不一定不好)所以其制定的政策肯定是利于资本主义的发展的,至少他个人认为是有利于资本主义的发展的。而将土地分给私人的话,一方面会将劳动力束缚在土地上,资本主义发展的劳动力没有了来源(英国的圈地运动)另一方面,因为自己自足的生产状态形成,资本主义也失去了其市场(古代封建社会)
2,孙自己论述其平均地权的时候是说。有产权的地仍然属于原来的土地拥有者,将没有私人产权的土地量价拍卖,土地价格若上涨了以后,这部分涨幅仍归国家所有,所以可以看出其政策一方面不愿意触到一些既得利益者,另一方面又实行国有化,给国家敛财。
3,该政策其实有一定的好处,第一是使得地权明晰。第二,是使得土地可以流转,第三,是有利于社会稳定和资本主义发展,第四,有利于国家或者说是中央政府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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