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100万要判多少年

如题所述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5-31

诈骗100万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具体判多少年还得法院根据具体情节而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扩展资料

案例:为赌博诈骗100万 四进宫被判13年

年近50岁的李某嗜赌成性,曾因犯贪污罪、诈骗罪、非法经营罪三次被判处刑罚,但仍不思悔改。2011年7月,其谎称能低价购买裘皮诈骗雅宝路市场一摊主100万元,公安机关对其网上追逃。

后其因携款偷渡至澳门赌博,在赌场被发现非法入境被遣返并归案。日前,朝阳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3年,罚金1.3万元,同时责令李某退赔100万元。

陈先生是雅宝路市场的摊主,经营裘皮生意。李某则在雅宝路市场一带做“倒汇”生意。2011年6月份,一次聊天过程中,李某称其认识卖裘皮皮子的上家老板,进价比陈先生便宜很多,主动提出做中间人帮陈先生进货。

7月2日,李某告诉陈先生已联系好卖皮子的老板,其手里有1500张到2000张皮子,每张50元,共100万元,询问陈先生要多少。陈先生当即表示全要,李某便让其准备100万元。陈先生因不放心,曾提出过跟上家见面,但李某以双方见面后,担心将其中间人甩了为由拒绝。

次日,陈先生先是当面给了李某60万元现金,后委托朋友孔先生携40万元随李某至交易地点,由于不放心,陈先生特意让孔先生“盯着点儿”。

孔先生与李某乘电梯到某大厦三层后,将40万元交给李某,李某称外人在场不好谈,便一人进入308房间。孔先生在房间外等了约有十分钟后,感觉不对劲便推门进入,发现李某不见了,询问屋内人员才得知李某进门后立即通过与其他房间相通的阳台逃走,之后再无音讯。随后,陈先生立即报警。

李某携款潜逃。据其陈述,为了赌博,2011年7月30日他从珠海横琴附近海域游泳偷渡到澳门。因没有合法入境手续,8月9日晚上他在澳门威尼斯人大赌场被澳门警方查获。

2011年8月11日,其被遣返至珠海市公安边防支队拘留审查所,经核查其为网上在逃人员,8月16日其被移交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被抓获时,100万元已经被李某挥霍。

据悉,李某曾多次犯罪。1987年8月其曾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1990年12月27日又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撤销前罪缓刑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5年。

2009年12月14日又因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罚金2万元。2010年11月7日,李某刑满释放。据其前妻称,因李某好赌,到处欠账,两人于2011年离婚。

检察机关以诈骗罪对李某提起公诉。审理中,李某不承认诈骗事实,辩称其与陈先生是一起做“倒汇”生意,曾给付陈先生10万多美元,故收取其80万人民币。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诈骗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了刑律,构成诈骗罪,应予惩处。李某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关于李某的辩解,法院认为,被害人陈先生陈述与证人证言及书证之间能够形成证据链,而李某的辩解没有任何证据予以支持,故对其辩解未予采纳。

最终,朝阳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3年,罚金1.3万元,并责令其退赔给被害人造成的100万经济损失。一审宣判后,因不服判决,李某已提出上诉。

参考资料来源:文县公安局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法院网-为赌博诈骗100万 四进宫被判13年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05-31

诈骗100万依数额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扩展资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第二条

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一)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诈骗数额接近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

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第五条

诈骗未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诈骗目标的,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定罪处罚。 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

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一)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 

(二)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 

(三)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 实施前款规定行为,数量达到前款第(一)、(二)项规定标准十倍以上的,或者诈骗手段特别恶劣、危害特别严重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9-03-09
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2、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3、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行为,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至10万元以上的。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2
根据情况而定,100万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参考资料: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7054963.html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