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罗马的政治与法律

世界上许多古老民族都有其礼仪与法律条文,为什么惟独罗马法成了近现代法律的最重要的渊源呢?
罗马法包括了哪些内容?又对近代社会的法制史产生了怎样的影响?
尽量简答

古代罗马国家创建于公元前8世纪中期,起初只是台伯河畔的一个小城邦。2000多年前,古代罗马国家吞并了整个地中海地区,势力范围东至两河流域,西至不列颠,南抵北非撒哈拉沙漠,北至多瑙河,地跨欧亚非三大洲,成为古代世界史上赫赫有名的罗马大帝国。

一、古罗马帝国取得政治法律文明成就的主要原因

1、海上贸易和商品经济的发达。古罗马没有形成一个像中国一样“重农抑商”的社会,与其海上贸易和商品经济的发达有关。古罗马面临风平浪静的地中海,从古至今都是南欧与西欧地区、亚非地区便利的海上通道。古罗马经商的人很多,商业活动频繁而普遍。以经商占主导地位的“商业社会”长期存在,市民社会比较发达。

经商的人必须能写会算,了解其他国家的风土人情、习惯和法律,要有文化。这种商业社会的模式推动了数学和市民社会的法律(民商法)的发展,而数学和法律正是以理性思考为基础的。

2、民商法的发达。公元前450年古罗马颁行世界上第一部成文法——《十二铜表法》。公元530年至533年查士丁尼皇帝主持编订的《国法大全》(包括《查士丁尼法典》、《查士丁尼学说汇编》、《查士丁尼法学总论》(即法学阶梯)等66册和查士丁尼死后法学家编篡的《新律》24条)成为大陆法系的鼻祖。大陆法系又称为罗马法系、民法法系,对后世影响深远。古罗马的市民们乐于通过诉讼解决纠纷;辩护士勇于在庭辩中对每一项法律规则进行讨论与争鸣;法官精于公正的审判与裁决;法学家们善于穷经皓首地著书立说,对法学理论进行概括、抽象与反思。这些推动了罗马法的完善。

3、具有很强的战斗力和凝聚力的古罗马共和政体,成功地推进了民主法治的发展。商品经济的发展,造就了地中海沿岸城邦国家的多国林立。城邦国家的多国林立也意味着外敌很多。为了生存,罗马城邦必须团结整个罗马的平民阶层,团结全体人民一致对外,否则就有被外族异邦消灭的危险。任何一个实行贵族独裁、排斥平民利益的国家都可能在外敌与内患的联合打击之下消亡。“战国争霸”、“多国分治”的政治格局,决定了城邦国家必须实行共和制才能够生存下去。共和制能够有效地让罗马城邦争取到更多的同盟,获得比单纯的君主独裁政体更强的实力。罗马共和国成功地利用政治制度,把国家内部矛盾降到了最低点。

古罗马的历史是公民权逐渐扩大的历史。赋予自由民选举权和参政权,让平民分享战争的成果,是治国的最佳选择。这不仅与群雄争霸的战争有关,而且与古希腊时期民主思想、法治思想的影响有关,最终在欧洲培育出了现代民主法治的理念。公元前494年罗马就设立了保民官。公元前367年,罗马平民就有权利当选为执政官,随后获得了进入元老院的权利。罗马共和时期的民主制度高度发达,执政官、元老院、公民大会三权分立,相互制衡,有人把这种制度视为现代议会制度的渊源。

二、古罗马民主共和制的启示

古罗马人用“共和国”概念表示他们的城邦国家。“共和”一词来源于拉丁语res publica,意思是“公共事务”。当然,古代罗马国家的共和国概念与现代意义上的民主共和国概念是有区别的。现代意义的“共和制”与“君主制”相对立,共和制是国家的权力机关和国家元首由选举产生并有一定任期的政权组织形式。而古代罗马的“共和国”并不排斥君主制,“共和国”是君主制、贵族制和平民制相结合的混合形式,“共和国”可以是少数人统治的,也可以是多数人统治的。罗马的统治者,无论是国王或者民选的执政官,还是皇帝,古罗马作为一个国家始终是respublica,可见,古罗马人心目中的“共和国”即“国家”。

在古罗马这样的城邦国家里,人民即为公民集体,相对于同时代其他类型的国家,城邦国家公民的地位和利益比较高。古罗马人早就认识到,国家是人民利益的代表,国家的治理是所有公民的共同事业。参观“古罗马市场”的古迹时,罗马大学研究古罗马历史文化的玛利亚教授介绍说,古罗马市场始建于公元前,在这里逐步建成了交换产品的集市、店铺、庙宇和宫殿,形成了城市贸易和市民社会活动的中心。古市场常常举行长老院、平民会议,举行法官选举、宗教礼仪和执法活动,是市民和长老院在一起议政、商讨国事的场所,也是买卖交易的场所,具有多种功能。这使我们对“市场”的功能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古罗马历史上的民主共和传统,使我更加理解了为什么近代意大利政体选择的是议会制共和制而不是总统制共和制。

海上贸易和商品经济的发达使得古罗马强大,强大后的罗马迅速走上了军事扩张的道路。对外战争为解决平民与贵族的矛盾提供了契机。罗马的贵族需要团结平民抵御外敌,维护人身自由和安全,因为战斗力主要来自平民士兵。平民利用这一点,在外敌入侵的紧要关头向贵族施加压力。在战争威胁面前,贵族不得不妥协,向平民开放各级职官,减轻平民士兵的债务负担。

罗马的贵族和平民还联合起来对外掠夺,剥削和奴役外邦人,这是他们的共同利益所在。平民的土地和债务问题大部分都是靠对外掠夺解决的。平民获得的土地和清偿债务的大量资金,大多来自对外掠夺。对外掠夺战争有效缓和了平民和贵族两等级间的矛盾冲突,减轻了国家扩张的经济压力,为罗马的民主政治奠定了物质基础。

经常行走在罗马的大街小巷,我对“条条道路通罗马”有了感性的认识。我们脚踏的小方块黑石铺成的大道,许多都是古罗马的遗存。罗马每征服一个地方,就修一条军事大道通到罗马,给罗马帝国运回大量的财富、战利品和奴隶。奴隶制的发展为经济繁荣提供了廉价劳动力,改善了自给自足的小农阶层的经济地位。稳定的商人和自耕农集团形成了公民大会,这是民主政治的基础。“罗马共和国”全体公民的民主自由,依赖于对外不断地掠夺土地、财富和奴隶。经济繁荣、民主共和制度和战争的胜利都是相辅相成的。所谓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平等、自由,都是要看对象的。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必须依赖于国家实力的保障和市场的发达。人类形成普适性的自由、平等、人权、法治的观念是长期的历史过程。

罗马古代共和制并不意味着是先进的。古罗马人对外扩张,统治其他民族的历史现象,并非产生于君主制(王政)时期,而是产生于“共和国”时代。正是罗马共和时期的“民主共和制度”推动了罗马国家的对外扩张。城邦国家的民主共和制是从原始社会发展来的,主要目的是形成“国家”。事实上,君主制晚于城邦国家民主共和制度出现,应该是更先进些。历史表明,古代共和制国家被君主制取而代之,是历史的进步。古希腊和古罗马诸城邦国家的灭亡,随后君主专制国家的盛行就证明了这一点。但是,一个国家有没有经历过古代共和制,经历的时间长短,有没有达到盛世;这个国家在古代有没有关于民主法治的思想、理论和传统,对于该国的政体模式、国家结构形式的选择却是至关重要的。

古罗马帝国存在共和、民主与奴隶制、君主制并存;侵略扩张与商品经济同在;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共生的现象。古罗马的历史说明,共和制有可能与君主制并存,君主制也可能有民主的成分。当代共和制和君主立宪制主要是以国家元首的头衔及产生方式做区分,未必和民主的程度成正比,古罗马帝国的体制似乎早就说明了这一点。

常言道,“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古罗马城建筑设计和建筑技术的高超精湛,其所达到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成就,不是一蹴而就的。同样,罗马在政治法律文明方面的成就和影响也不是一天铸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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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5
罗马帝国的强盛使它的法律在大半个欧洲施行,后来拿破仑的征服也使古罗马法系在全欧洲被使用。
从十二铜表法开始,到以后的公民法、万民法,再合并公民法与万民法最后的完成是《查士丁尼法典》,也叫《民法大全》(貌似)。详细内容上网一查都有了。产生的影响么,就是为欧洲法律制定了一个蓝本,比如拿破仑的《民法典》就是建立在古罗马法的基础上的;古罗马人民的法治精神对于全世界人民来说都是值得学习和尊敬的;罗马法是古罗马平民与贵族斗争的产物,这种对于不平等的反抗,比较值得标榜,所以影响很大。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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