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苏州户口

户籍;河南
年龄; 23
学历:专科毕业 初级教师资格证
2009年1月1日 在苏州吴中区买了一套85平米的商用住宅房。
2010年4月拿房证 目前在北京工作
现在转苏州户口了 能办理申请手续吗? 。如果可以我该怎么一步一步去做?
《1、购买新房:凡在2008年6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之间签购房合同,购买市区90平方米以上的成套商品住房(新房),取得房屋所有权证1年以上,由单位合法聘录用2年以上(或在市区经商、兴办企业2年以上,累计纳税5万元以上),按规定参加社保2年以上,允许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整户迁入。2、购买存量住房(二手房):凡在2008年10月20日至2009年12月31日之间签购房合同,购买市区90平方米以上成套商品住房(二手房),取得房屋所有权证1年以上,由单位合法聘录用2年以上(或在市区经商、兴办企业2年以上,累计纳税5万元以上),按规定参加社保2年以上,允许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整户迁入.》 我不符合这个条件 必须在90平米以上 现在有人代办转户口吗 ?

购买市区成套商品住房75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屋所有权证3年以上,且被单位合法聘录用3年以上,按规定参加社保3年以上,具有合法稳定的经济收入的,允许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整户迁入。申请迁移人需提供:身份证明、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劳动合同书、参保证明、 工资收入证明、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家庭成员关系证明、独生子女证、无业证明(户籍地)、已婚育龄妇女须提供《计划生育服务卡》或《全国流动人员婚育证明》。 3、请咨询社保局。
州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修订) 2007-9-3
第一条 为适应苏州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根据国家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全市范围内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性质,凡居民在我市登记的户口,统称为“居民户口”。
第三条 在本市申请户口迁移实行条件准入制。凡在本市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基本条件的人员,要求将户口从外市迁入本市市区和县级市或从本市县级市迁往市区的,经有关部门受理,符合本办法的准予迁入。在迁入地无直系亲属的18周岁以下人员,不予准迁。凡迁入人员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相关政策,违反规定超生的必须经市人口计生部门核准。
在本市市区或县级市范围内申请迁移的,实行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为基本条件的准入登记制度。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合法固定住所是指:申请迁移人在本市居住房屋属于自己的产权房屋或租住属公有产权并领取使用权证的房屋。
本办法所称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是指:申请迁移人在本市通过合法手续取得的各类工作,且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有一定的经济来源,包括退休人员退休工资等其他合法的社会保障,人均收入不低于苏州市最低生活保障线。
第五条 下列人员户口准入,由市或县级市人事局受理:
(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二)在国外、境外取得学位的留学人员;
(三)具有中级职称或本科学历,且年龄男性40周岁以下、女性35周岁以下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
(四)被单位合法聘用(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并办理特聘工作证),连续工作满2年以上,同时段交纳社保、医保、公积金,具有大专或中专学历且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并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
(五)按照毕业生就业政策,接收安置的毕业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及苏州市生源的大中专毕业生;
(六)因家庭实际困难需要照顾父母、配偶而调动的在职干部及符合随迁条件的配偶和未成年或待业未婚子女;
(七)需人事局审批准入的其他人员;
上述(一)至(三)项人员除本人户口准迁外,允许其配偶及未成年或待业未婚子女随迁。
第六条 下列人员户口准入,由市或县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受理:
(一)因家庭实际困难需要照顾父母、配偶而调动的在职职工及符合随迁条件的配偶和未成年或待业未婚子女;
(二)生产急需,经考核符合要求引进的技术、管理人员;
(三)按照毕业生就业政策,接收安置毕业的苏州市生源技(职)校毕业生;
(四)往届技(职)校毕业生被单位合法录用,参加社保、医保、公积金,年龄在30周岁以下,工作满2年,并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
(五)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准入的其他人员。
第七条 下列人员户口准入,由公安机关受理:
(一)在市区个人投资实收资本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并合法经营3年以上,或近3年累计纳税人民币20万元以上,按规定参加社保3年以上,并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允许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整户迁入;
(二)购买市区成套商品住房75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屋所有权证3年以上,且被单位合法聘录用3年以上,按规定参加社保3年以上,具有合法稳定经济收入的,允许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整户迁入;
(三)购买市区成套商品住房75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屋所有权证3年以上,在市区经商、兴办企业3年以上,近3年累计纳税5万元以上,按规定参加社保3年以上,允许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整户迁入;
(四)投靠父亲或母亲的未成年子女;
(五)结婚后需投靠的外市无业城镇或农村配偶;
(六)需投靠子女的城镇退休(无业)父母或农村男60周岁、女50周岁以上的父母;
(七)符合准入迁移后的人员申请父母投靠的,需自迁入后满5年以上方可提出投靠子女申请迁移,且迁入后人均住房面积和生活保障水平不低于苏州市最低标准;
(八)需公安机关审批准入的其他人员。
第八条 凡被本市各类院校录取的本市籍学生,入学时不再迁移户口,被外地院校录取的,允许不迁户口的可不迁,均待其毕业后根据分配去向直接将户口迁往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被本市各类院校录取的外市籍学生,户口迁移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 凡本办法第五至第七条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年限、投资纳税金额或购房面积,各县级市可根据本地实际确定。
第十条 凡涉及国家指令性计划安置的人员,由相关部门按国家有关政策办理。
第十一条 本市居民在市区范围内的户口迁移和农民子女出生、录取学生办理的迁移登记,只作户籍变更登记,不与经济利益挂钩,如涉及经济、土地分配和计划生育等问题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 凡提出申请要求的人员,应根据申请的理由,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材料要求由相关受理部门公示。凡以虚假证明材料骗取户口的,注销其已迁入的户口退还原籍,并依照国家相关法规作出处理。
第十三条 经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迁入苏州市区或县级市的人员,统一凭《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至迁入地公安分局或县级市公安局开具《户口准予迁入证明》;经公安机关批准的,由公安分局或县级市公安局开具《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当年大中专以上毕业生,凭加盖市或县级市人事部门专用章的《户口迁移证》至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苏州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苏府〔2003〕67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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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12-16
你的买的房子面积符合外地户口迁移规定,但是还有另外一个条件就是在苏州的社保满两年(房产证到手后两年),所以等你拿到两证还是不可以办理户口迁移的。

目前有两个办法可以马上迁移:
1. 在苏州找到工作,并加入苏州集体户口, 那么拿到房产证后就可以直接迁户口了,因为户口在市内平移是没有任何要求的。

2. 去咨询下,像你这样的条件是否可以把户口和档案挂靠在苏州人才市场,如此也可以平移户口。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9-12-16
总的来讲,现在苏州的户口不像以前那么好迁了,要在苏州工作满3年,在苏州居住5年以上,在苏州当地社保连续至少交满3年,购买房屋拿到房产证后3年,所购房屋面积达到75平方米以上,才能迁入。
所以就算你买了房子,也要等到拿到房产证3年后才能迁入你的户口。如果是买房后从外地迁的话很麻烦。还有就是,苏州的政策商用房是不能迁户口的(不可以从外地迁到苏州),不知道楼主的是不是政策房,是的话就很遗憾了。
第3个回答  2009-12-16
现在苏州的户口不像以前那么好迁了,要在苏州工作满3年,在苏州居住5年以上,在苏州当地社保连续至少交满3年,购买房屋拿到房产证后3年,所购房屋面积达到75平方米以上,才能迁入。你房的面积是够了。
也要等到拿到房产证3年后才能迁入你的户口。如果是买房后从外地迁的话很麻烦。还有就是,苏州的政策商用房是不能迁户口的(不可以从外地迁到苏州),不知道楼主的是不是政策房,是的话就很遗憾了。
去民政局去了解一下吧。
祝你迁户成功。
第4个回答  2009-12-16
去你新购房屋所在地的公安局,提交户口迁移的申请,带上房屋产权证,身份证,他们给你出具户口准迁证,然后你就可以去迁移你的户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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