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计算题求答案 谢谢!!!

某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某月发生以下业务:
(1)1日,购进货物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400000元、增值税额68000元,发票已认证。
(2)5日,将1日所购货物80%出售,开具普通发票收取价款585000元;将其余20%用于本企业发放集体福利。
(3)10日销售本厂产品一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收取价款200000元、增值税额34000元,同时开具收据收取包装物押金23400元,开具收据收取包装物租金11700元,均单独记账核算。
(4)15日,向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原材料,取得普通发票,支付价款200000元;支付该批原材料的运杂费12000元,取得普通发票注明运费10000元、保险费1000元、装卸费1000元。
(5)25日,将本厂刚生产出来的新产品作为福利发给职工,不含税成本30000元;
(6)31日,经盘点发现上月所购一批原材料被盗,账面成本为54650元,其中运费4650元。
请问:该企业该月份业务应缴纳多少增值税?

2.某酒厂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只生产一种粮食白酒,2008年12月发生以下业务:
(1)12月1日,向农民收购玉米50吨,每吨收购价2000元,共计支付收购价款100000元;当天将收购的玉米从收购地直接运到外地委托某药酒厂生产加工药酒。
(2)12月10日,销售自产白酒100箱给甲商场,取得含增值税的销售额58500元;销售自产白酒200箱给乙商场,取得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20000元;
(3)12月30日,月初委托加工的药酒全部收回,支付给外地药酒厂加工费10000元、代垫辅助材料款3000元、增值税额2210元,并支付了该药酒厂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注:每箱白酒10瓶,每瓶1斤;药酒的消费税税率为10%、白酒实行从价计征的消费税税率为20%。
请问:(1)该企业委托加工药酒被外地某药酒厂代收代缴多少消费税?
(2)该企业12月份业务应向当地税务部门申报缴纳多少消费税?

第1个回答  2009-11-14
1 85000(销售)+34000(购买商品用做非应税项目,进项转出)+34000(销售)+1700(包装物的押金)+30000*0.17(视同销售)+8500(进项转出)+350(原运输发票0.07抵扣销项的进项转出)-68000-10000*0.07(销售小规模纳税人的货款没有开专用发票不能抵扣,运费0.07抵扣)
2 代扣代缴 100000*0.05(委托加工支付的消费税)
申报 50000*0.2+120000*0.2(从价征收)+300*10*2*0.5(从量征收)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