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日化用品有限责任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4年1月,该公司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 外购原材料一批,货款已付并验收入库。从供货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50万元,另支付运费10万元,运输单位以开具运输发票;
2、 外购机器设备一套,从供货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4.2万元,货款已付并验收入库;
3、 销售化妆品一批,取得产品销售收入2457万元(含增值税)向篝火方收取手续费11.7万元(含增值税)。
4、 增值税率17%
计算该公司2004年1月应纳增值税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