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人与民法上法人的联系和区别

商法人与民法上法人的联系和区别

商法人与民法法人有一定的区别。商法人是商法赋予一定社会组织以法律上的人格,这种人格,使商法人成为商业法律关系的主体,使它具有了主体所有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具体地讲,商法人与一般法人相比,具有以下特点:①依照法律不同,商法人是依照商法规定而成立的社会组 织。依据法定程序不同,商法人是依据商业登记而成立的活动的内容不同。商法人是仅限于以自己的名义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行为的集合体。比如公司、社会团体,工商户等。
而民法法人相对比较广泛,
法人种类分为三种。第一,以行为能力为界分为完全行为能力法人与限制行为能力法人,传统的法人为完全行为能力法人,非法人团体和中国特有的“两户”为限制行为能力法人。第二,从责任范围看,完全行为能力法人是有限责任,而限制行为能力法人是无限责任。第三,完全行为能力法人分营利与非营利法人,作为限制行为能力的法人也有营利与非营利之分,非法人团体属于非营利,而“两户”属于营利。
法人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与自然人相对称的,两者相比较有不同的特点:第一,法人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是法律意义上的"人",而不是实实在在的生命体,其依法产生、消亡。自然人是基于自然规律出生、生存的人,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称为该国的公民。自然人的生老病死依自然规律进行,具有自然属性,而法人不具有这一属性。第二,虽然法人、自然人都是民事主体,但法人是集合的民事主体,即法人是一些自然人的集合体。例如大多数国家(包括中国)的公司法都规定,公司法人必须由两人以上的股东组成。对比之下,自然人则是以个人本身作为民事主体的。第三,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与自然人也有所不同。根据《民法通则》第37条规定,法人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缺一不可。
但是在中国因没有公布商法典,现实中没有对商法人与一般法人加以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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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9-28
商法人与民法法人有一定的区别。商法人是商法赋予一定社会组织以法律上的人格,这种人格,使商法人成为商业法律关系的主体,使它具有了主体所有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具体地讲,商法人与一般法人相比,具有以下特点:①依照法律不同,商法人是依照商法规定而成立的社会组 织。依据法定程序不同,商法人是依据商业登记而成立的活动的内容不同。商法人是仅限于以自己的名义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行为的集合体。比如公司、社会团体,工商户等。
而民法法人相对比较广泛,
法人种类分为三种。第一,以行为能力为界分为完全行为能力法人与限制行为能力法人,传统的法人为完全行为能力法人,非法人团体和中国特有的“两户”为限制行为能力法人。第二,从责任范围看,完全行为能力法人是有限责任,而限制行为能力法人是无限责任。第三,完全行为能力法人分营利与非营利法人,作为限制行为能力的法人也有营利与非营利之分,非法人团体属于非营利,而“两户”属于营利。
法人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与自然人相对称的,两者相比较有不同的特点:第一,法人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是法律意义上的"人",而不是实实在在的生命体,其依法产生、消亡。自然人是基于自然规律出生、生存的人,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称为该国的公民。自然人的生老病死依自然规律进行,具有自然属性,而法人不具有这一属性。第二,虽然法人、自然人都是民事主体,但法人是集合的民事主体,即法人是一些自然人的集合体。例如大多数国家(包括中国)的公司法都规定,公司法人必须由两人以上的股东组成。对比之下,自然人则是以个人本身作为民事主体的。第三,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与自然人也有所不同。根据《民法通则》第37条规定,法人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缺一不可。
第2个回答  2016-10-07
我认为的答案

商法人与民法法人有一定的区别。商法人是商法赋予一定社会组织以法律上的人格,这种人格,使商法人成为商业法律关系的主体,使它具有了主体所有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具体地讲,商法人与一般法人相比,具有以下特点:①依照法律不同,商法人是依照商法规定而成立的社会组 织。依据法定程序不同,商法人是依据商业登记而成立的活动的内容不同。商法人是仅限于以自己的名义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行为的集合体。比如公司、社会团体,工商户等.
而民法法人相对比较广泛,法人的种类分成三种。第一种,以行为能力为界分为完全行为能力法人与限制行为能力法人,传统的法人为完全行为能力法人,非法人团体和中国特有的“两户”为限制行为能力法人。第二种,从责任范围看,完全行为能力法人是有限责任,而限制行为能力法人是无限责任。第三种,完全行为能力法人分营利与非营利法人,作为限制行为能力的法人也有营利与非营利之分,非法人团体属于非营利,而“两户”属于营利。
请给我一个好,谢谢
第3个回答  2016-11-12
商法人与民法法人有一定的区别。商法人是商法赋予一定社会组织以法律上的人格,这种人格,使商法人成为商业法律关系的主体,使它具有了主体所有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具体地讲,商法人与一般法人相比,具有以下特点:①依照法律不同,商法人是依照商法规定而成立的社会组 织。依据法定程序不同,商法人是依据商业登记而成立的活动的内容不同。商法人是仅限于以自己的名义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行为的集合体。比如公司、社会团体,工商户等。

而民法法人相对比较广泛

但是在中国因没有公布商法典,现实中没有对商法人与一般法人加以区别。
第4个回答  2016-10-28

    商法人概述:商法人是一个法理概念,是法人的一个组成部分。法人相对于自然人而言,指按照法定程程序设立,享有独立财产权权利,并能以自己的名义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社会组织。如股份公司、有限责任企业等。中国《民法通则》中称之为“企业法人”,但不包括消费者。

    民法人概述:民法中的人,指的是法律上的人,而不是从自然人中抽象出来的一般人。法律上的人强调的是法律关系主体的资格,而自然人强调的是其生灭与自然的形态。现代民法是在市场经济下逐渐发展形成的,而民法中的人也随之有了特殊的含义,继而所拥有的权利和义务也有所不同,人格权的尊重,财产权的保护,都是对现代私法中人的重新阐述和内容扩充。民法中的人是犹豫的,他们在法律的周围徘徊,试图享有权利,躲避义务,但法是人定的,民法中人的含义可能还需扩大和完善,我们的民法也还爱徐进步。

    法人种类分为三种。第一,以行为能力为界分为完全行为能力法人与限制行为能力法人,传统的法人为完全行为能力法人,非法人团体和中国特有的“两户”为限制行为能力法人。第二,从责任范围看,完全行为能力法人是有限责任,而限制行为能力法人是无限责任。第三,完全行为能力法人分营利与非营利法人,作为限制行为能力的法人也有营利与非营利之分,非法人团体属于非营利,而“两户”属于营利。
    3.

    商法人与一般法人有一定的区别。商法人是商法赋予一定社会组织以法律上的人格,这种人格,使商法人成为商业法律关系的主体,使它具有了主体所有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具体地讲,商法人与一般法人相比,具有以下特点:①依照法律不同,商法人是依照商法规定而成立的社会组 织。依据法定程序不同,商法人是依据商业登记而成立的活动的内容不同。商法人是仅限于以自己的名义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行为的集合体。在中国因没有公布商法典,现实中没有对商法人与一般法人加以区别。

    按照大陆法各国的民商法,商法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有自己的名称、人员机构和场所;

    (2)有独立的财产或规定数额资金,能够独立承担经营责任;

    (3)以营利为目的,依法取得特定的经营行为能力;

    (4)依商事登记法面成立,具有商法上的资格。

    依民商分立国家的法律,商法人适用商法的特别规定,无特别规定时,适用民法的一般规则;依民商合一国家的法律,商法人也适用不同于事业法人的某些特别法(如公司法)和特别规定(如登记规定)。

    商法人为有限责任主体,其所有者仅以出资额为限对法人债务负责,这不同于商个人和商合伙。

    西方各国民商法对公法人能否成立商法人有不同规定;德国法系各国多认为公法人团体或国家均可依法成立商法人,而法国和意大利等国法律则禁止公法人登记为商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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