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办理护照需要什么资料

如题所述

国内办理护照需要资料如下:
1、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原件和户口簿首页、本人资料页、变更页及身份证的复印件;
2、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原件;
3、符合要求的彩色照片一张。
办理护照的程序如下:
1、携带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公安分县局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
2、填写申请表;
3、提交申请;
4、领取护照。当地出入境管理处受理申请后,审批、制作和签发护照的时间是14个工作日。领取护照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领取护照回执和工本费。
已过期的护照遗失后的办理流程:
1、国内居民在出境前遗失护照的,应及时向护照遗失地的公安机关挂失,取得报失证明后报告原颁发护照的公安出入境管理机关备案。并在护照遗失地或原发照地或现户口所在地的省级报或省级公安机关指定的报纸上登报声明。户口所在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受理护照补发申请并经核实,原则上自报失之日起三个月后,方予补发护照;
2、中国公民在国外遗失护照的,应当向所在国的有关部门挂失和登报,向驻外使馆或领事馆或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构申请补发护照。受理申请的驻外机关报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或原发照机关核实后,酌情发给护照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3、中国公民短期回国遗失护照的,可就近向公安机关挂失并登报声明,向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补发。由受理申请的机关向原发照机关或出入境口岸检查机关核实后,根据申请人的实际需要及时补发护照或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入出境通行证,持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入出境通行证的申请人返回居住国后,再向驻外使、领馆申请补发护照。
综上所述,当事人办理护照的应当在公安局的出入境管理相关部门进行办理。根据规定,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应当由本人向其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并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第四条
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应当由本人向其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并提交下列真实有效的材料:
(一)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二)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三)未满16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四)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五)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批准,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现役军人申请普通护照,按照管理权限履行报批手续后,由本人向所属部队驻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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