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留地,乡村公路占地怎么办

如题所述

自留地,乡村公路占地会进行赔偿。
村里修路占了农田,政府会补偿,农村修路占地的补偿标准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被占地的农民可以选择一次性补偿的方式。村民可通过村委会要求给予补偿或补发相等面积的土地,如果村委会和村集体拒绝的,可到法院诉讼处理。
村里修路占了农田起诉流程如下: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3、排期开庭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4、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农村修公路占地补偿标准如下:
1、依法补偿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2、如征收的土地是耕地,则补偿费应当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3、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综上所述,村民对土地享有的权益受保护,他人无权任意侵夺。可进一步沟通,在事实和证据的基础上依法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一)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三)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四)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五)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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