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东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如题所述

(一)坚持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原则。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将外来务工人员持有我市公安机关核发的处于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作为其随迁子女入学的基本条件,统筹解决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问题,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

(二)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推进公办民办学校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公办学校按学区招生,按照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和法定监护人的常住地,结合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现状,相对就近安排入学。“公参民”学校转为公办处于过渡期的,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所有公办、民办学校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种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等级证明作为入学依据或参考。

(三)坚持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原则。继续严格执行2020年开始实施的“公民同招”政策,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公办学校或其他民办学校的校区、分校、合作班等名义招生,也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等名义招生。

(四)坚持公开公正招生原则。坚持招生政策公开、实施办法公开、招生过程公开、招生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操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学校招生信息、招生简章及公告经教育局审核后,通过“浙里办”—“东阳新生报名”—“招生方案”专栏向社会公布,学校还应通过多种途径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

(一)入学年龄:

1.2023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间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适龄儿童少年确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户籍对应就读学校提出申请,报市教育局核准。

2.初中招生对象为2023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招生范围:

1.公办学校(除“公参民”转公过渡期学校、新开办需要调剂生源的学校)严格按照市教育局公布的学区范围(见附件1)和招生计划进行招生。

2.“公参民”转公过渡期学校沿用以往招生方式。

3.东阳市审批的民办学校在东阳市范围内招生,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由教育局核定后公布。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
大家正在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