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每个科目都有一次免费补考的机会,第二次补考才会收取一定的费用。 请你参考《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三十一条每个科目考试一次,可以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的,本科目考试终止。申请人可以重新申请考试,但科目二、科目三的考试日期应当在二十日后预约。 在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有效。 补考说明 考试有两次机会,第一次机会考试未通过即刻或稍后安排或20日后预约补考(各地规则不同),第二次机会考试通过后可算本次考试成绩合格。第二次机会考试仍不合格,则本场考试终止,成绩为不合格,需再次预约补考。 补考内容 l、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完成考试项目的情况; 2、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情况; 3、综合控制机动车的能力; 4、正确使用灯光、喇叭、支全带等装置的清况; 5、正确观察、判断道略交通情况的能力; 6、安全驾驶行为、文明驾驶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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