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离婚了户口迁回娘家,可户口本上为什么还是已婚?我现在要结婚了,可户口本上的是已婚,能不能办结婚证

如题所述

您好,关于您的问题,需要您先去户口管理部门变更婚姻状况。您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明、申请书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户口本信息更正,经户口登记机关审查核实无误后,会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双方提交离婚申请后,就需要等待30天的离婚冷静期了。离婚冷静期经过后,双方再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领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审查无误后,会颁发离婚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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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0-20
户口本可以进行补正,可以办理结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如果您没有上述无效婚姻的情况,且确实已经离婚,那么,您可以办理婚姻登记,只是需要根据所在地的民政局的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办理,各地办理结婚登记的手续可能不同,但是大体分为几下几类:(1)本人的户口簿;(2)本人的身份证;(3)本人无配偶证明;(4)本人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以北京市民政局要求为例:办理条件:1.当事人一方户口所在地为北京市;2.男女双方自愿结婚;3.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4.均无配偶;5.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需要携带的办理材料:1.户口簿(婚姻状况一栏应与实际婚姻状况一致,不一致的须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变更;集体户口者须持本人户口卡原件);2.身份证;3.双方共同提交三张二寸(5.3cmX3.5cm)近期免冠合影照片。4. 本人婚姻状况为离婚的需提交有效的离婚证明(离婚证、或者人民法院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一审离婚判决书应当提交生效证明);婚姻状况为丧偶的需提交丧偶证明(配偶关系证明和死亡证明)。
因为您是离婚后在结婚,除基本身份信息的材料外,需要格外注意携带的有效的离婚证明,包括:离婚证、或者人民法院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09-16

根据你的描述,你能办理结婚证。如果不放心,只需要带身份证和离婚证户口本,到派出所改变一下你的户口页面就行了。祝你好运!

第3个回答  2021-09-16
户口本上还是已婚,是因为户籍信息未及时变更。这种情况下你是办不了结婚证的,你必须先把户籍信息变更了,并办新的户口本,然后持新的户口本才能办理结婚登记。
第4个回答  2021-09-16
你离过婚户口本上还是有已婚因为,你结过婚就是结过婚的人离婚了,户口本上也是有记录的,只要你拿了离婚证就可以再次结婚,这个没有问题。因为离过婚的人都有记录的,当你再次结婚的时候,就知道你是离过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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