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不给出伤情鉴定证明怎么办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1、可找律师协助。

律师可以帮你出面要求伤情鉴定,也可以通过律师事务所出一份法医司法鉴定委托书去申请鉴定伤情。所谓的开伤情鉴定实际上就是派出所的那个委托单,律师也可以出一份委托单的,完全有效;

2、向法院起诉

3、跨级申请。

不投诉又憋着火又急需伤情鉴定报告,那就跨级去市里申请好了。派出所都能开委托单的,或者你直接要求派出所给指定一个伤情鉴定机构,当然要是怕有内部关系那就只能是自己找这样的机构自行申请了;

4、个人自行申请。

直接到伤情鉴定部门,拿着你的病历诊断书等,在伤基本康复身体自理后自行去找到鉴定部门申请。原则上是可以的,但是不一定法院或警方还有对方会认可,这时候就需要再次做鉴定了,但是自己申请是完全可以有效的,具有法律效应的;

5、找医院出具。

具有三甲等级的医院也可出具伤情报告。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八十一条 办案人民警察应当对鉴定意见进行审查。对经审查作为证据使用的鉴定意见,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鉴定意见之日起五日内将鉴定意见复印件送达违法嫌疑人和被侵害人。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作为公安机关认定人身伤害程度的依据的,应当将诊断证明结论书面告知违法嫌疑人和被侵害人。违法嫌疑人或者被侵害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鉴定意见复印件之日起三日内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后,进行重新鉴定。同一行政案件的同一事项重新鉴定以一次为限。当事人是否申请重新鉴定,不影响案件的正常办理。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也可以直接决定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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