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于2016.8月发布,2017年1.1日实施,《网络变卖通知》于2017年8月16号发布
有关《网拍规定》和《网络变卖通知》里面重要内容,我整理如下:
01.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由最高院评选
最高人民法院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负责网络服务提供者的选定,评审和除名,目前有5个拍卖平台
02保留价以及起拍价
第十条:网络司法拍卖应当确定保留价,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
起拍价由人民法院参照评估价确定;未作评估的,参照市价确定,并征询当事人意见。起拍价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七十
03一人出价成交有效
第十一条: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拍卖成交。
04公告时间及内容
第十二条:网络司法拍卖应当先期公告,拍卖公告除通过法定途径发布外,还应同时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发布。拍卖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的,应当在拍卖三十日前公告。
拍卖公告应当包括拍卖财产、价格、保证金、拍卖财产已知瑕疵、相关权利义务、法律责任、拍卖时间、网络平台和拍卖法院等信息(很具体的细节需要做进一步尽职调查)
05:保证金交纳规则
第十七条保证金数额由人民法院在起拍价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二十范围内确定。
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前以实名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
交纳保证金,竞买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指定的账户交纳,也可以由网络服务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支付系统中对竞买人的相应款项予以冻结。
06:竞价时间不少于24小时,结束前5分钟出价延时
07:成交裁定送达即卫拍卖财产所有权转移
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的,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拍卖财产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
08拍卖成交价款
第二十五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将剩余价款交付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成交后二十四小时内,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将冻结的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划入人民法院指定账户
09 未成交以及悔拍保证金处置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应当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应当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10 流拍后再次拍卖的公告及时间
网络司法拍卖竞价期间无人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流拍后应当在三十日内在同一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再次拍卖,再次拍卖的起拍价降价幅度不得超过前次起拍价的百分之二十。
11网络变卖公告时间,变卖价,期限说明
变卖公告发布时间:二拍流拍后,人民法院应当10日内询问申请人或其他债权人是否接受以物抵债。不接受的话,应于二拍流拍后15日内发布变卖公告
变卖期:网络拍卖变卖期为60天且变卖价为二拍流拍的价格
竞买资格:竞买人需要交齐变卖价全款,取得竞买资格。 作者:小全聊法拍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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