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的特种作业证书是全国通用的吗?

如题所述

是的,我可以。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在直辖市,比如重庆、上海,虽然可以审核,但是在其他地区是查不到审核记录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在中国是通用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样式、标准和编号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统一规定(但特种设备操作证的格式与此不同)。特种作业证书至少应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建设部审查颁发。根据2011年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40号《关于修改的决定》第二十二条规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每四年复审一次。持证人应在复审期满前三个月向发证部门申请复审。持证人员在4年内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不间断运行要求和安全节能教育培训要求,且无违规操作或管理、无事故等不良记录的,发证部门应当依据相关安全技术规范予以审核并考核合格,并在证书原件上加盖发证部门审核合格印章。复审不合格或者逾期未复审的,注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信息:法律规定:1。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30号令规定,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可能对操作人员和他人的安全健康、设备设施安全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员工。特种作业人员持有的证书为特种作业操作证。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特种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全国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国家质检总局下属的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3.建设部《特种施工作业人员管理规定》规定,特种施工作业人员是指在建筑施工和市政工程活动中,从事可能对本人、他人和周围设备设施安全造成较大危害的作业的人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相应的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特种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和复试实行统一监管、分级实施、教考分离的原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指导和监督全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和复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和复审工作。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每3年复审一次。6年后,需要重新检查和更新。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工作10年以上并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特种作业人员,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用工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可以延长6年复审一次特种作业操作证。在不同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作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所在考核发证机关的监督管理。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伪造、涂改、出借、转让、冒用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关于特种作业操作证审核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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