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公务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当退休。”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是指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第八十八条规定:“公务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任命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一)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
(二)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
(三)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其他人员退休条件:
除公务员以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仍执行国务院国发[1978] 104 号文件规定。
1、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干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工人可以退休。
2、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退休。
3、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可以退休。
4、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工人可以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