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入低保的24种疾病是什么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需要注意申请领低保,身患疾病是一方面,同时也还需要满足其他低保的条件。否则的话,也无法申请领取到低保。
另外,现在卫生部规定的重大疾病将原来的二十四种改为三十六种,包括:
1、恶性肿瘤
2、急性心肌梗塞
3、脑中风后遗症
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7、多个肢体缺失
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9、良性脑肿瘤
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11、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12、深度昏迷
13、 双耳失聪
14、 瘫痪
15、心脏瓣膜手术
16、 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17、 严重脑损伤
18、严重帕金森病
19、严重烧伤
20、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21、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22、语言能力丧失
23、 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24、 主动脉手术
25、严重的多发性硬化
26、严重的1型糖尿病
27、侵蚀性葡萄胎(或称恶性葡萄胎)
28、系统性红斑狼疮并发重度的肾功能损害
29、严重的原发性心肌病
30、肢体机能完全丧失
31、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
32、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
33、意外伤害
34、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35、 遗传性疾病
36、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
第九条 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第十条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的认定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
第十一条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三)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