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第三人称来写一篇我和书的故事的作文 500字

如题所述

用第三人称来写一篇我和书的故事的作文 500字

我和书的故事
书,一个多么简单而又平凡的眼啊!但是,它却在我心目中占着特高的地位。在我记忆的长河中,总有“书的故事”在我的脑海里涟漪着,我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每当捧起一本本包着书皮的书时,心里又不禁想起了往事……
书,对于我又是多么重要的啊!如果我认定生命排第一,那么,书肯定是仅次于生命一—排名老二了。我曾经为书哭过,为书伤心过,那也许就是我对书的依恋。每当看着一本本书“退休”时,我会感到无比的悲痛,那好比是把我的肉挖去了一半。我把书小心翼翼地藏进书柜里,我不忍心挖出自己的肉呢?
不仅如此,我还为书“卖过命”呢?说起来倒也难以相信,不过,那绝对不是谎言,而是出自肺腑的真心话。小学二年级的时候,哥哥为我习了一本书,我非常喜欢它。但是由于我的知识还不够渊博,看起来非常费劲——总得查字典。一天,我坐在一个很浅的小池的岸边,夕阳无限美好,但我无心欣赏,双手还是捧着那本书看着,可当我留心注意查字典时,那本珍爱的书就在我不经意的时候,“偷偷溜走了”,“啪”的一声掉在那池里。一刹那间,我就像一只失了魂的动物,一下子把头扎进池里,想去抢救那本落了水的课本,书是摸到了,可是那令人遗憾的事情又发生了,我不公游泳啊!我身体又不高,难以踏着地。我搂住书在池里挣扎着。也许就是天意,大兄就在这时出现了,我得救了。但是,回家后又是挨打又是挨骂的。我哭了,眼睛里充满了无限痛苦与忧愁,但是,那并不是因为那一顿打,而是对那本书的不幸遭遇而感到忧愁。书都浸烂了,翻开书面,眼见的是那浑浊的一片……我又哭了。也许你会取笑我的行为,但是,如果你我有了同感,那恐怕你也会情不自禁。
书,我一生的梦想就是拥有全世界的书。我是连做梦都想,但也许这是难以实现的愿望。不过,我不感到绝望,因为,在度过每个春夏秋冬中,是书,它培养了我的情操,陪伴着我成长、生活,因此,我无比欣慰。但是提醒一点:那全都是健康的,有意义的书!
我和书的故事
从我看她的第一眼起,我的心中就有一种莫名的感觉:“她与我有缘。”以后的日子里,我便千方百计地接近她,试图了解她,时间不长,渐渐发觉,我已深深地爱上了她。 也许是厌倦了苦燥无味的ABC,也许是为了逃避令人窒息的x+y,我一次又一次地约她出来,从她那泛着清香的扉页中,走向一个陌生而又新鲜的世界。 不为“书中自有黄金屋”,不求“书中自有颜如玉”,不为功利,不为分数,不为文凭,不为学历,只为心中那份渴望,只为心中那片怡人的“绿地”。 她的知识是那样的广阔无垠,她的话语是那样的富有哲理;她的目光是那样地温暖,好像能融化世界上所有冰冻的心田,她的双手是那样的温柔,好像能抚平人世间所有的伤口…… 当我因失败而痛苦迷惘时,她总这样对我说:“真正的光明并不是永远没有黑暗的时间,只是永远不被黑暗所掩蔽罢了;真正的英雄并不是永远没有卑下的情操,只是不为卑下的情操所左右罢了;当你要战胜外来敌人时,首先得战胜你内在的敌人,你不必害怕沉沦堕落,只要你不断地自拔与更新。” 当我因小小的成功而手舞足蹈时,她总这样对我说:“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强中更有强中手,真正的强者,不但要经得起失败的考验,还要经得起成功后糖衣炮弹的洗礼,当你沉浸在幸福的甜蜜里赏花赏月时,只怕别人已到了峰巅了。” 当我因“微微的困惑”而不能自拔时,她总这样对我说:“人的一生中会遇到很多人,有的是流星,有的是恒星。流星是美的,可它终究是一颗流星,流星的意义在于瞬间即逝,流星的美也只源于刹那间。流星毕竟是流星,若追寻长久,只能等待属于自己的那颗恒星,死死地抓住这瞬间的美,痛苦只能是自己。” 当我畏首畏尾踌躇不前时,她会送来这样的诗句:“自信人生二百年,会当水击三千里”;“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 “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 是啊!这就是她,不管是树荫之外喧嚣着浮躁的热浪,还是窗外肆虐着凛冽的寒风,只要和她在一起,她就会在热浪之中营造一片清凉,在严寒之中托出一份温暖。 她就是书,这就是我和书的故事。
我与书的故事
现在回起来,第一本与我有缘相见的书已经开始模糊、淡化了。虽然这几年,经我手的书数也数不清,但始终没有少时《三百六十夜》那种的韵味。
与“书”之前篇
一年级--只有两本破烂的不成样的,不知名的书陪伴;
二年级--各式各样的小画书和《当代小学生》之类;
三年级--第一次读完了自认为是长篇的《复仇女神》,对女主人公白马翁姆崇拜得五体投地;
四年级--读了多期《故事会》、一套《唐诗900首》,及其《西游记》、《东游记》和《北游记》。
五年级--16卷《机器猫》、3篇《七龙珠》及《凡尔赛玫瑰》还有《简·爱》和《穆斯林的葬礼》。
五年级暑假--把以往读的书又重新读了一遍。爸爸的书架中我读了多期的《谈古论今》、《十大将军传》、《刘公案》及《白玉堂》。这个暑假,我读的书很多,因为我读书的速度很快。还有的,就是我对读书有着浓厚的举,手只一要有一本书,我就非在一天内看完。
我与“书”之中篇
上初中了,以前听过姐姐说的诸多恐怖事件。(注:是关于上初中的)我和做好了与书永别的念头。但是上了初中以后,感觉很一般,除了上晚自习以外,与小学没什么区别,并且晚自习也是自习,有很多时间从老师那儿借的,从校图书馆借的,大大的丰富了我的大脑的空间。海明威的《老人与海》、路遥的《平凡的世界》、莫泊桑的《一日》、左拉的《小酒店》,以及一整套“自画青春”,每读一本便感到自己的无知,就百这和“无知”,使我深深深溺在书海中,并且永不想出来。
我与“书”之下篇
上初三了,虽然功课很紧,但我也抓紧时间读书,与同学换阅,自己购买,姐姐书屋(注:因me之老姐特喜书,所以把她的“书藏”称为“姐姐书屋”里借。
好不容易,有个假期,准备一个好心情,去图书馆挑几本喜爱的书,看来也是一件很不错的事情!
我和书的故事
从小我就爱读书,而且书,每天对我来说也是必不可少的。
在我还没上幼儿园前,书籍已占了我的生活一部分。妈妈在报社给我订了许多儿童书刊,每天,只要一见着书,就吵着让妈妈读。在幼儿阶段,应该保持充足睡眠才好,可我却每天晚上让妈妈读故事,有时一读就读到11点多。
后来,我认识了一些字,就开始自己读了。正在这时,我也不再爱看那些启蒙书,开始读一些童话或连环画之类的书。记得我第一次看童话书,是一套的书,里面还有带字的拼图,让我理解的更加完整。那部书里我读的第一个故事是《美人鱼》,读完后,我还大声地背诵给家人听呢!有时,晚上睡不着觉,我就听一种叫“故事盒”的小磁带,里面播的全是童话。这些故事让我丰富了阅读的理解力,并且,我也从故事中学到了做人的道理。
这些,是我一,二年级前对阅读书籍的初步认识。
到三年级是,作文走向了我。每次写作,我都会想想那些书中的好词好句,并巧妙的把它们用到作文中。有几次考试后,老师还把我的作文当成范文朗读。至今我还记得,那次作文的题目是《我喜欢吃的水果》。 三年级的暑假,我又读了有名的一些小说和历史故事,名人传记,精典名著等书。那期间,我象着了磨似的读着,每天心里想的都是书中的人物,我每天也在享受着阅读带给我的快乐,这一假期下来,我读了有20来本书。我们家旁图书借阅的书店我如果借书,连老板都记住我了。
随着年级的增高,我又开始读一些散文等。
12年,书籍成了我必不可少的东西,它帮我打开了知识的大门,也陪我走过了求知的慢慢长道,让我得到了心灵的净化,它让我有了奋斗的目标。书籍,在我和它之间永远不会画上休止符,它会陪着我走过每一天。
我和书的故事
每个人对任何人、物、事都会有一个故事,也会在其中吸取更多的教训和经验,甚至会改变自己的看法。而我却让一本普普通通的书,改变了我对它的看法。
曾经的我是个小电视迷,也是一个调皮蛋,而书则是我的“敌人”。因为我认为书是淡而无味的,只有电视剧是五彩缤纷的,无拘无束才是人生的目标。可爸爸妈妈却硬逼着我一天到晚的看那种无聊透的课外书。所以我每次看书都是心不在焉。
在一个忙碌的周末,爸爸妈妈不在家,这正如我所愿。
我找来几个小伙伴,一起来到一个茅草房底下,那是一个幽静的地方。当然,选择这个地方我们就可以无拘无束了。我们先是捉迷藏,可都怪我太贪吃了,居然想到了我最喜欢的烤地瓜。于是,我和小伙伴商量在这里烤地瓜。也许是因为我们玩得太起劲了,肚子都有点饿了,没有一个人反对,而且都拍手叫好。
一切材料都准备好了,只差“主人公”——地瓜。我们在田里偷了几个地瓜,然后这场祸事就开幕了。
起初,倒还顺利。可是,忽然刮来一阵风,火苗子一下子飞到了茅草上,茅草一下子着了起来。
我们吓得措手不及,有好几个小伙伴吓得都哭了。
时间一点点过去,火苗子也渐渐长大了。我们想到了用水灭火,可我们身边没有河,怎么办呢?这时,我才想起我曾看过的一本书,书上说,如果失火,需及时用水或沙子扑灭。
沙子!刚好旁边有一堆沙子,我建议大家用沙子试试。我们动用了自己的外套,用沙子去灭火。幸好,火势不大,几桶水就搞定了。
从此以后,我就变成了一个捧着书本的女孩。
这就是我与书的故事,在这个故事中,有我最调皮、最机灵的一面,也有我和我的“敌人”握手言和的一面。

用第三人称她,写一篇"助人为乐"的500字作文

李小乐是我的邻居也是我的同学,他是一个闲不住的、特别爱管“闲”事的人。
一大早我找他上学,刚出楼门,看见马爷爷提着一篮子菜迎面走来,他对我说了句“等我一会”,匆匆迎着马爷爷走过去,只听他高声喊“马爷爷,您真早。来我帮您提到电梯口。”说着话,就抢过菜篮,转身往回走,我正在发愣,他在我身边说了句“上学去,走呀。”
我们一起走向学校,我们这里离学校很近,也就是5分钟的路程。正走着,我说“小乐,你看,那不是在我们学校门口卖冰棒的李奶奶吗,每天我们到学校,她早就在学校门口了,今天这是怎么了?”,我的话还没说完,他就说“我们学校门口见。”说完,快步追向李奶奶,只见他和李奶奶说着什么,推过车就走。很快到了学校门口,他正在和李奶奶说再见。“李奶奶,下午放学后,您等我,我送您回家。”还没等李奶奶答话,他已经转身向我走来,“这个李奶奶,没有儿女,她和老伴都是下岗职工,老伴常年有病,是我们小区的低保户,这不,政府特批她,在这里卖冰棒。昨天一忙活,把腿碰了。从今天开始,我们上下学不能一起走了,我已经答应了李奶奶,帮她推车,一直到她腿好。”
不,小乐,我们上下学还一起走,我和你一起帮李奶奶。

他和台阶的故事作文.用第三人称

在无忧村,老李家门前有一块石头台阶,是老李在两年前从深山里搬回来的。自从有了台阶,老李家那高高的门槛也使人无惧了,连小孩子.老人家也常常来玩或是闲聊,加上老李的热情好客,每天都有很多人进出老李家。
一天深夜,忙碌了一天的人们都进入了甜蜜的梦乡,村子时里只剩些小生灵还在拼命地叫。这时,一只蟋蟀跳到台阶的身上,把台阶当成舞台,扬起了单调的歌声,正要休息的台阶耸了耸身子,企图将蟋蟀赶跑。蟋蟀却不以为然,反而讥讽它说:“台兄,我看你也太不知进取了吧,难道你就甘愿一辈子被人踩来踩去?城里出‘石’头地的机会多的是,为何不出去闯闯?”说完便蹦蹦跳跳地消失在夜色中。台阶被蟋蟀的话说中了心里,想了想:“我本来是深山里最漂亮的石头,如今却成了台阶,整天被人踩来踩去;而以前在深山里的丑大石,现在却被人开采出来雕刻成石像,受到万人敬,我不能再这样下去了。”最终,台阶做出决定――离开老李家,到城里去发展。
它一直往城里走,不知走了多久,也不知走了多远。终于就快到了城里了,疲惫不堪的它,安心地躺在路边睡着了。它梦到自己成了一块“神石”,所有人都在膜拜它,又梦到自己成了一块纪念碑,人们都向它献花,还梦到自己成为......突然,它被一个人惊醒了,这个人是急着去上班的,一时没注意,就被它绊了一跤,还翻了一个跟斗。发生了这样的事他哪能不生气,先是气冲冲地向它踢了一脚,骂道:“你这臭绊脚石,若我迟到而被炒鱿鱼,我一定把你砸成粉末!”骂完,还不解气,又将它搬起一扔,得胜而去。它身上虽然痛,但是有它那结实的身体,这点痛算不了什么。它先是定了定神,站了起来,才知道自己已在大路中间,它正要走,身后传来一阵可怕的声音。一回头,一辆大卡车正向它驶来,吓得它动弹不得。幸运的是,这位司机技术还不赖,整个人都踩在刹车闸上,将车停住了。司机冲下车望了望四周,嘴里忿忿地骂道:“是谁那么缺德把这么一块大石头摆在路中间,想要老子的命吗?”骂完又将它搬起一扔,扔到了路边的草丛里,就一溜烟走了。可怜的它晕倒了,不知过了多久。
执着的它醒后依旧没有放弃到城里的念头,进城后它才发现这里是那么地漂亮,那么地繁华。即使城城的喧闹使它晕头转向,但它仍然知道自己要干什么。不知不觉它来到一家豪华的五星级酒店门前,看到一个被装修得极为漂亮的台阶,心里不由得涌起一股羡慕之情。它走到那位漂亮的台阶面前说:“你好,朋友。我是从无忧村来的,这是我第一次到城里来,我能和你一起工作吗?”那位漂亮的台阶瞥了它一眼,皱了皱眉说:“不行,你这个乡巴佬儿,也不照照你的样儿。要知道,这里是为有钱人服务的地方,哪有你的位置。你还是回你的无忧村去吧。”说完便将它推开。它不信,一口气找了几个地方,结果都被拒绝了。它开始怀疑了,难道城里真的没它的位置?它沮丧地坐在马路边,期望着奇迹的出现。终于,“奇迹”出现了,有位清洁工把它当成废物,扔上了垃圾车。经过一阵的颠簸后,它被倒在垃圾堆。
在垃圾堆,它并没有急忙逃离这臭气曛天的地方,而是回想了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它禁不住放声大哭。此时,天空也响起一阵阵闷雷,接着,便是瓢泼大雨。它在雨中盲目地走,不知该何去何从......
一天早晨,老李打开家门,发现失踪多时的台阶居然回来了,老李见它伤痕累累的身体,知道它一定经历许多磨难。看着它,老李的脸上泛起了舒心的笑意。

英语作文:用第三人称的角度来写一篇关于侦探的事情

The plane was late and detectives were waiting at the airport all morning. They were expecting a valuable parcel of diamonds from South Africa. A few hours earlier, someone had told the police that thieves would try to steal the diamonds. When the plane arrived, some of the detectives were waiting inside the main building while others were waiting on the airfield. Two men took the parcel off the plane and carried it into the Customs House. While o detectives were keeping guard at the door, o others opened the parcel. To their surprise, the precious parcel was full of stones and sand!

以第三人称写一篇与诚信有关的作文

人有许多美德,有许多宝贵的品质:善良、勤劳、谦虚……但诚实是其中最纯净的。城市是人心灵纯净的折光,不仅可以照亮自己,也能温暖他人。它是生命的黄金。
一位国王要选择继承人,发给国中每个孩子一粒花种,种出最美丽的花的人就是未来的国王。到了评选当天,只有一个端着空无一物的花盆的孩子被选中了。原来,孩子们的花种都已被蒸过,根本不会发芽。
国王为什么要用这样一个方法来选继承人呢?其实,这次测试不是为了发现最好的花匠,而是为了选出最诚实的孩子。既然未来的国王都需要是非常诚实的,由此看来诚实对一个人来说是多么重要!
我看的《诚实的果实》这一篇文章就为我们讲述了一个关于意外收获的故事。文中的侍从得到亚历山大大帝的金币后,并没有把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占为己有,而是诚实地坦白真相,从而获得了意外的赏赐。那么,他意外的收获来自哪里呢?那是来自于人内心里的一种高贵品质——诚实。
小学语文课本上也有一篇文章,叫做《诚实的孩子》,讲的是俄国伟大的革命家列宁小时候打碎花瓶但诚实坦白承认错误的事。一位伟人从小就有诚实的品质。我们要做一个有作为的人,又何尝不需要这种品质呢?
我九岁的时候,还是一个非常单纯的小女孩儿。我明白成绩不好就要挨骂的道理,却并不明白怎样才能让自己进步,超过别人。有一次考试我只考了八十多分,这对成绩一直很优秀的我可是一个不小的打击。更别说我妈妈会怎样表现了。那时我心里还能想到什么呢?除了“隐瞒”,我脑子里一片空白。因为我想不出还有什么好办法来逃避责骂。当妈妈问我的分数时,我装出很高兴的样子说了一句:“92分。”这样做虽然免去了一顿责骂,却免不了接下来同学们的冷嘲热讽。因为我之后的几次考试都考得一塌糊涂。
在后来的逐渐认识中,我慢慢明白了:我之后的失败跟那次撒谎有关系。诚实坦白的言行是可以帮助一个人进步的,而不诚实,作用就刚好相反。我没有诚实,就没有经历在责骂过程中得到的教训。没有了教训,自然就没有了前进的动力。诚实对一个人来说是非常可贵的。
其实,一个人拥有了诚实,也就拥有了生命的黄金!

《祥林嫂的故事》用第三人称改写课文500字

祥林嫂(生卒年不详),卫家山人,一生非常艰辛、坎坷。早年嫁给比她小十岁的丈夫,有婆婆和一个小叔子,家中以打柴为生。××年春,丈夫不幸去世,祥林嫂孤身一人来到鲁镇,后在鲁四老爷的家中作女工。祥林嫂虽然是一个寡妇,但她模样周正,手脚都壮大,又常常顺着眼,是一个安分耐劳的人。试工期内她干活勤快有力,很快就成为了鲁四老爷家中正式的女工。日子一天一天的过去,但是祥林嫂的做工却丝毫没有懈怠,到年底,筹备福礼,全是一人担当。然而好景不长。新年刚过不久,祥林嫂的婆婆突然来到了鲁镇,并强行带走了祥林嫂。哪知道祥林嫂的婆婆为了给小叔子筹办结婚的彩礼,竟然将祥林嫂强行嫁到了里山。在众人的迫使下,祥林嫂又嫁给了第二个丈夫。 年底,祥林嫂的儿子出世了,一家人的生活倒也平静了一段时间。时隔不久,厄运又一次降临在祥林嫂的身上。先是丈夫死于风寒,接着她的儿子又惨死狼口。生活的重创彻底击垮了祥林嫂。为维持生计,祥林嫂又一次来到了鲁镇,重新在鲁四老爷家做工。但是这一次,祥林嫂不但没有先前的灵活,记性也坏了许多,脸上死尸似的没有一丝笑容。她逢人便讲起儿子的死和自己的悲惨遭遇,渐渐的被乡里人所厌恶。鲁四老爷以为祥林嫂的作风败坏了风俗,于是从此祭祀时便不再让她插手。这对祥林嫂来说犹如一记重锤,精神越发的不济了。后来,祥林嫂听信了柳妈迷信的说道,去庙里捐了门槛,试图要洗刷自己身上的罪孽。然而一切努力都是枉然,祥林嫂的境遇每况愈下,终于被逐出了鲁家,直至后来沦落到街头,成了乞丐。××年冬,就在家家户户都忙着“祝福”的时候,祥林嫂终被穷苦夺去了生命。

以心声为题,写一篇老师与学生之间的故事 用第三人称

无声的幸福
幸福是清泉,是绿洲,是无私的付出,是生命对生命的惠泽.
——题记
树叶落尽的季节,我在冰凉的泥土里埋下了一粒玉米种子.在我用心挖好坑并准备把种子放入的时刻,爸爸说:“现在种下去是不会发芽的,等到春天再种吧!”我没有理会,固执地把种子放入并用泥土盖好.在爸爸无奈的目光中,我站起身,并在松软的泥土直踩了几脚.
别人都在春天播种吗?为什么我要和他们一样?有没有人曾试过在深秋的午后,开一处幽静的地方,种上一粒种子?那会是一种心情,一种与春风拂面时播种截然不同的心情!谁说埋下一粒种子,就一定要待它长出苗来?我只是想:那片春夏热闹过的土地,也许此时已很孤寂了吧!那么,将一粒种子种下去和它作伴,不是更好吗?
人们总是在给予的同时期待着,索要着,他们付出了就一定要求回报,他们太看重播种后收获丰收的喜悦心情,而忽略了播种那一刻的心情.大地是需要一粒种子埋入它的体内,只属于它自己.我懂——因为我也是孤寂的.只是,谁来懂我?走了很远后回头,发现爸爸还站在原处,呆呆地.我明白自己刚才的态度深深地伤害了爸爸,可他却没有责怪.只是想刻意地去忘记,忘记昨天、明天、后天,忘记自己,忘记一切!
入冬后的不久,我已淡忘了那一粒被我固执埋没的种孔子.直到春天的那一抹绿意悄悄爬上枝头,爸爸催我去浇水.浇水?我一脸迷惘.爸爸笑着说:“你去年秋天不是种了一粒种子吗?是该浇水了.”我终于记起了深秋的那一幕.
突然有一天爸爸告诉我种子发芽了!对于父亲的话我毫无反应.爸爸拉我出门,我跟在他身后,懒懒地挪动着脚步.站定后,我真的看到一株嫩绿的幼苗在风中冲我微笑.
我是想微笑的,可我的眼眶终于没有囚住沸腾的泪水.望着身边的爸爸,我哭了,彻底地哭了.
那一刻,我明白原来自己并不孤寂!
那一刻,我明白什么叫做幸福!

以第三人称写一篇寻物启事范文

寻物启事
本人不慎于2012年6月17日上午9时在学校操场上遗失黑色xx手机一部(最好写上是什么型的)。手机为长方体,其中一个角有缺口(一定要详细的写明有什么特征)。望拾到者速与本人联系。不胜感激。联系手机:xxxxxxxxxx。
此启
xx班:小明(空两格)
二o一二年六月十七日(空两格)

以第三人称写吕蒙的故事300字

吕蒙(178-219):字子明,东吴四英将第三位。孙权继位后前来投奔,在剿灭吴郡城外的山贼的战斗中初显锋芒。吕蒙早年没有上过学,是个大老粗。但吕蒙并非无谋之人,周瑜攻打南郡时还向吕蒙请教过战术。后来孙权看出吕蒙的能力,便劝他多看些兵书,这就是著名的“孙权劝学”。吕蒙立即请假在家,认真苦读兵书。后来鲁肃回吴郡时与吕蒙交谈,感叹“昔日吴下阿蒙,如今竟是这般模样”。吕蒙说“士别三日,更当刮目相看”。217年,鲁肃病逝。吕蒙不久后代鲁肃之职,成为了东吴的第三位水军都督。然后,关羽攻打樊城,吕蒙用白衣渡江之计成功袭取荆州,使关羽败走麦城。吕蒙再作为主将四面围住麦城,终于活捉了关羽。219年,吕蒙病逝,临死前将孙权赏给他的所有东西就归还孙权,使孙权大受感动。

用第二人称和第三人称写一篇以牧羊人为题的作文

羊和牧羊人
在一个小村庄里住着一位牧羊人。
一天,牧羊人想:这都快过年了,我应该多磨几袋子面招待客人呀!可是我只养了羊,没有驴该怎么磨面呢?这位牧羊人越想越着急,急得直冒汗。可不一会儿,聪明的牧羊人就想到了一个办法,他自言自语到:“虽然我没驴,但我可以用羊磨面呀!”想到这,牧羊人就开始行动了。
牧羊人来到了羊圈,从羊群中牵出了三只体型比较健壮的羊,对它们说:“你们三个去给我磨几袋面粉!”那三只羊甩甩头,喷了口气,对他说:“我们又不是驴子,推不动那大石磨的。”听到这里,牧羊人也觉得这是个问题。他想了想,又牵出了两只健壮的羊,他又神秘地给这五只羊蒙上了眼布,把它们一个一个的拴在石磨上,对它们说:“从现在开始,你们需要比赛跑步,如果谁赢了,谁就可以不拉磨磨面了”。那五只羊一听,也没多想,就使出吃奶的劲飞快地跑了起来。说着也怪,不知怎么回事,这五只羊竟然让磨盘飞快的转动了起来。大概过了三十分钟,那五只羊就再也跑不动了,可它们却帮主人磨了整整五十袋面粉。主人把它们从磨石上解下来,又把眼布也解了下来。五只羊异口同声地问:“是谁赢了呀?”牧羊人说:“你们五个都赢了,你们五个都不需要拉磨磨面了。”五只羊高兴地一蹦一蹦的,主人给了它们每只羊一顿青草做为奖赏。
从此以后,只要有客人来,牧羊人就用面粉做成各种各样的食物来招待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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