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拉图的目的与苏格拉底相似,虽则相对更宽泛些:(1)反对将实在看做无规则的不断变化的理论,而代之以将宇宙看做基本上是精神的和有目的的解释;(2)驳斥诡辩家的相对主义和怀疑主义的学说;(3)为伦理学提供牢固的基础。为了实现这些目标,他发展了他的理念学说。他承认相对性和变化是物质事物世界,也就是我们用感官所察觉的世界的特征。存在着一个更高的精神王国,它由永恒的形式或理念构成,只有精神才能想象到。然而,这些东西并非是精神创造的纯粹抽象物,而是精神方面的事物。每一事物都是某些特殊种类的对象和地球上各种对象之间关系的范型。这样就有了人、树、形象、颜色、比例、美和公正的理念。其中最高级的是善的理念,它是宇宙的主动原因和导向性的意图。我们通过感官所察觉的万物只是最高的实在,即理念的不完美的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