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的土地私有制度,是承认土地的私有化。但是土地并不等于私有。因为农民还是需要向国家缴纳税收。这么理解,其实是税收交给谁土地就属于谁。那这样,秦朝的土地制度其实还是国有土地。秦朝用这样的土地私有制度,其实是为了鼓励农耕,促进农民耕种,来支撑秦朝对外战争的开支。这样的土地制度确实有利于国家的税收收入的增长。
秦朝时期与土地制度有关系的制度主要有两个。第一个是商鞅变法之后所实行的耕战策略。因为当时秦朝需要很快的强大起来,才能应对战国时期各国之间的战争。一旦要开战,不仅人力资源很重要,粮饷赋税等也非常重要。商鞅变法提出的耕战策略,通过刺激农耕,增加国家税收,为秦国向外兼并战争提供了经济基础。对内经济稳定也有利于稳定民心。
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确定了“黔首自实田”制度。承认了土地私有化。鼓励农民耕种也鼓励地主阶级兼并土地。当然,耕种和兼并最后都需要向国家缴纳赋税。而这一个制度最大的特点是,当地主阶级缴纳了足够多的赋税之后,能被加官授爵。秦始皇还通过这个制度鼓励牛耕,用牛耕来扩大生产力。同时还奖励努力耕作的人可以减免赋税和徭役。
在这样的制度下,秦朝确实很快的发展壮大起来。商鞅变法,使得秦朝从七国中逐渐崛起,最后统一了六国,成为了中国首个大一统的国家。而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通过这一个土地私有化制度,推进了牛耕的普及,扩大了生产力。如果不是因为后来秦始皇对平民百姓过多的剥削,按这样的经济制度发展下去,秦朝应该能成为一个长寿的王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