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幸福叫失而复得,有一种快乐叫拾金不昧。当26万元现金摆在眼前,你会做出什么样的选择?沈阳大学虎石台附属第二实验小学五年级二班的申璧函同学给出的选择,让人点赞!
时间要从2月22号起说起,当日与妈妈一起回家的申璧函同学在路上拾到一帆布袋装满了现金为26万元,申璧函同学说“妈妈我们必须找到失主,不然失主得有多着急啊!”母子二人在寒风中苦等了一个多小时,却仍然没有等到失主。因此,在妈妈的帮助下,申璧函同学拨打了报警电话,最终在警察的帮助下,将26万元现金原封不动的还给了失主。
3月2号,虎石台派出所给申璧函同学送去一座拾金不昧的奖杯,比奖杯更耀眼的是申璧函同学有一颗水晶般的心。
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拾金不昧,心存善念,必有善行从我做起。拾金不味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一个人高尚道德情操的体现。拾金不昧的行为,充分体现了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精神风貌
“拾金不昧”是敬业的典范,是每个人的道德品质的汇聚,作为公民的个人,爱岗敬业是应尽的责任与义务。
近一年里拾金不昧的事件还有很多,比如陕西省的清运垃圾时捡到10万元,保洁工作人员物归原主;潍坊三个少年捡到8万元,后物归原主等等
近日已有多市对拾金不昧的管理给出了奖励规定《拾遗物品管理规定》,个别城市规定提出,对于拾金不昧者或处理拾遗物品,有显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予奖励和表扬,公安机关按拾获财物他价值10%的金额,对拾得人给予的奖励,根据这颁布的奖励管理规定,市民拾获物品交到接收单位,接收单位要开具相关凭证,当发生争议或领取奖励时,就以此做出凭证。
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是每一位公民的权利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