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交所得税=收入总额*4%*25%
收入总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和其他收入。
其中:销售货物收入是不含税的。
《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4.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6.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及临时从事经营的纳税人,由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额,责令缴纳。
纳税人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采用下列一种或者几种方法核定其应纳税额:
1.参照当地同类行业或者类似行业中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纳税人的税负水平核定;
2.按照营业收入或者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的方法核定;
3.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者测算核定;
4.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税务机关核定征收税款要遵循法定的权限和程序,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例如对个体工商户核定征收税款的,必须遵循法定的程序,即业户自报、典型调查、定额核定、下达定额。
核定征收的方式
核定征收方式包括定额征收和核定应纳税所得率征收两种办法:
(1)定额征收:直接核定所得税额;
(2)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按照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等项目的实际发生额,按预先核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缴纳所得税。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_核定征收
各个地方核定的税率不一样,以小编平台合作的园区为例
一般核定的是:1%-2%左右
很多地方经济不发达,区位优势不明显,当地为了发展地方经济发展,
往往会出台一些税收优惠政策,来吸引全国各地的企业来当地注册公司,享受这里的优惠政策,不受地域限制,这就是我们常常听到的“总部经济”模式。
比如小编所服务的平台,就是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按照地方留存的:85%
对企业进行税收奖励返还,除了高额的税收返还以外,还有个人独资企业的核定征收
最吸引人的就是个人独资企业能核定征收,核定后总税负在:3.16%,
这对于高利润、低成本、个税高的企业来说是最好的解决办法了,也是市场上企业最喜欢的节税方式之一。
但同时成为小规模纳税人是有一定限制的,你的年收入只能少于500万,万一你超过了这个额度,那么你将会被国家强制升级为一般纳税人,对你的企业所得要进行查账征收,不能再享受核定征收的优惠。
举例:
需求:深圳某企业500万利润,高额无票无成本无法解决。
税负:25%的企业所得税+20%的股息红利所得,总计税负200万。
方案:合规无票成本为市场服务费,商务咨询费等,通过注册在我处开发区的个人独资企业申请核定征收,500万利润打入此企业,完税合规,综合税负:0.5%-3.16%就可以解决
结果:200万税负降至26万(通过代开增值税专票抵扣后可更低)。
对于税收筹划,可能很多的人都不太熟悉。深印在人们脑中的大体意思无非就是逃税漏税偷税,认为这是一种违法行为,毕竟从小课本灌输的就是“纳税是每个公民的义务税收筹划的最,而最终目的是让企业降低税负。只不过筹划是使用合理合法的手段,运用税收优惠政策,为企业节省在税这方面的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