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销除被冒用身份的犯罪记录需要什么条件?

零七年他人使用我的身份信息有过犯罪记录,是否可以销除

应当向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提出,由人民法院撤销原判决书,犯罪记录是指自然人因实施犯罪行为被人民法院判决有罪而产生的记录。他人冒用你身份犯罪,导致你被错误登记有犯罪记录的,人民法院撤销原判决书,然后公安机关才可以撤销犯罪记录登记。
法律分析
寻求公安机关的帮助,在公安机关调查并证实身份证被冒用后,开一个身份证曾被冒用的证明,身份证被盗用的,法院判决以后是要更正的,法院的更正裁决书就是销号的证明文件。可以选择在公安局报警,或者向检察院寻求帮助,写刑事申诉书,要求检察院帮助纠正错误,为自己恢复名誉。然后检察院根据审判监督程序,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之后经过重新开庭审理,法院作出刑事裁定书,对冒用姓名的罪犯予以更正姓名。经过一系列法定程序,检察院和法院为被冒用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相关法律规定了,我们享有姓名权的权利,侵害民事权益,需要承担相应责任。然而冒用他人姓名的,则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被冒用姓名者可以通过司法机关消除不属于真实存在的犯罪记录。提供证明给公安机关消除,如果不消除就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百八十条之一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八十条之二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组织、指使他人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国家工作人员有前两款行为,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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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8-18
犯罪记录是指自然人因实施犯罪行为被人民法院判决有罪而产生的记录。他人冒用你身份犯罪,导致你被错误登记有犯罪记录的,你应当向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提出,由人民法院撤销原判决书,然后公安机关才可以撤销犯罪记录登记。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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