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听到这样的消息,某某某由于上班迟到被工作单位罚款50,某某某因为上班早退被单位罚款60,又有谁,因为业绩不达标而被公司罚款300,这种情况在我们的一些公司里早已经司空见惯,大家都觉得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在我们一些短视频平台中,我们也能经常看到这么一些桥段,这也是一些单位为了严肃劳动纪律,激励员工更快更好地完成业绩的一种手段,好像从来就没有人会去质疑单位有没有权利对你的迟到早退等不遵守劳动纪律的行为进行罚款,但是这恰恰就是问题的关键所在,公司根本就没有权利对员工进行罚款,这些罚款措施全部涉嫌违反国家相关的法律。
因为罚款这个事情不是你想罚就能罚的,国家法律明确规定,个人和普通的单位是没有权利设定罚款的,罚款的设定权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国务院才有。因为罚款的设定权只有全国人大和国务院才有。所以不管你是多牛的单位,都没有权力制定了罚款规则,也没有收缴罚款的权利。
而且咱们国家的法律也没有明确的规定,有权利进行罚款的单位只能是咱们国家的行政机关,也就是说,类似于咱们公安系统,工商局,税务局等等,除此之外,任何其他部门进行罚款都是不合法的,因此,当你发现你的单位在进行类似的罚款时,你可以毫不犹豫的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由他们调查,并且做出最后的处理,最后再插一句劳动监察部门作为国家行政机关,是有权利进行罚款,你猜你们的单位会不会因为乱罚款而被相关单位罚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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