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作为医科类院校,第二军医大学限招理科(物理、化学、生物)、英语语种考生。
2、由考生所在地县(市、市、区)人民武装部会同当地招生部门、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和所在中学组织实施,调查了解考生在校表现和家庭情况,作出考核结论。政治考核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对于考核结论不异议的,可向县人民武装部申请复议。
3、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和省军区招生办公室根据考生志愿,共同确定面试分数线。参加面试对象必须为政治考核合格,数量不低于招生计划的3-4倍。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负责通知考生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考生对面试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复议组申请复议,复议结果为最终结论。
4、面试合格考生方可参加身体检查。体检由各省军区组织。体检结论为指挥专业合格,非指挥专业合格和不合格。我校招收非指挥专业合格以上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考生可在体检结果公布1日内向省军区招生办申请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论。
5、考生的政审、面试和体检结论均放入考生(电子)档案,作为录取依据。我校根据第一志愿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分男、女生)的120%以内。根据考生的成绩和志愿,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