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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对统一战线的领导主要是政治领导,即政治原则、政治方向、重大方针政策的领导。
加强党对统战工作的领导,是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的根本保证。
作为政治管理方式的政治领导是指,政府、政党、政治集团以及政治领袖等政治管理主体运用权力和权威,通过对政治管理客体施加政治影响力,确立社会政治生活的性质和目的,实现与政治统治相关的原则和方向的过程。
统一战线标识如下图:
扩展资料:
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对各级党委加强统战工作的领导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一要切实增强责任心。中央强调,要从思想上真正认识到,统战工作是各级党委必须做好的分内事、必须种好的责任田。党委主要负责人要自觉履行统一战线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抓统战工作,带动广大党员干部共同做好统战工作。
二要加强组织领导。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党委设置统战部。党组织应当明确专人负责统一战线工作。统一战线工作任务重的中央和省市两级党委派出机构,应当设置统一战线工作机构;统一战线工作任务重的大型国有企业党委应当明确机构和人员负责统一战线工作。有关人民团体应当明确相关机构负责统一战线工作。
三要自觉履行职责。各级党委要把统战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制定和贯彻统一战线方针政策,推动与统一战线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制定,督促检查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把统一战线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把统一战线知识纳入国民教育内容;发现、培养、使用、管理党外代表人士,尊重、维护和照顾同盟者利益。
四要推动形成大统战工作格局。坚持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牵头协调、有关方面各负其责的大统战工作格局,形成工作合力。落实省级党委统战部部长一般由同级党委常委担任、市县两级党委统战部部长由同级党委常委担任或者兼任的要求,从体制上加强对统战工作的领导。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统一战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