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9-10-14
一、自杀不可以视作公民权利,但杀死自己是不需负刑事责任的(没死也不须负责)。
二、组织集体自杀犯法,有鼓动他人的嫌疑,动机可议。阻止集体自杀不犯法。必须明确,生命权是公民的权利,但公民不享有自杀的权利。因为法律不鼓励公民自杀,因此不会将自杀规定为公民权利。
三、参加集体自杀不犯法,阻止他人参加集体自杀更不犯法。相约自杀,大陆和香港的规定有所不同,大陆参看张明楷教授的理论,香港则有判例的。
四、出生和死亡是自然现象,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权利或义务。非自然死亡除外(指他杀等)。
五、安乐死在我国目前没有明确的立法,但通常是这样做的:自己给自己实施安乐死不犯法;遵照他人的本人意愿帮助他人实施安乐死属于帮他人实施自杀,犯法,但可从轻或减轻处罚(故医生不可以给病人实施安乐死);若他人本人无安乐死的意愿,而被实施安乐死,实施者以谋杀论;如果你要找允许安乐死的国家的立法的话,很难,很少国家允许安乐死,美国仅有少数州可以实施安乐死,或许你可以看下荷兰的立法。
六、没看明白你的“那个什么人道”是指什么,人道主义吗?涵盖范围太广,三言两语无法说清楚,你不妨上中国知网查阅一些相关资料,国内这方面研究挺多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