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退休金计算实例

如题所述

四川退休金计算实例如下:
1、1996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满15年的职工退休时,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为:月基本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总额乘以1/120加退休时上一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20%;
2、1995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缴费年限满15年、1998年1月1日以后退休的职工,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为:月基本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总额乘以1/120加退休时上一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20%加(退休时上一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本人建立个人账户前的平均缴费工资指数乘以过渡性养老金比例乘以本人建立个人账户前的缴费年限)加综合性补贴乘以(建立个人账户前的缴费年限除以累计缴费年限);
3、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月增发养老金组成。
退休金的计算因素:
1、个人账户储存额:指个人在职期间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所累积的金额;
2、缴费年限:指个人参加工作后至退休时缴纳养老保险的实际年数;
3、平均工资:指个人退休前一定时期内的平均月工资;
4、社会平均工资:指个人所在地区上一年度的职工月平均工资;
5、替代率:指退休金水平与职工退休前工资水平的比例关系;
6、调整系数: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指数等因素进行的退休金调整比例。
综上所述,四川省的退休金计算根据参加工作时间、缴费年限以及是否在1996年1月1日前后参加工作等因素有所不同,涉及个人账户储存总额、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过渡性养老金比例及综合性补贴等多个变量,确保退休职工的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月增发养老金四部分构成,以适应不同群体的养老保障需求。
【法律依据】:
《四川省贯彻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
第二十八条
1996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满15年的职工退休时按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计算公式为:
月基本养老金=个人帐户储存总额乘以1/120加退休时上一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20%。
第二十九条
1995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缴费年限满15年、1998年1月1日以后退休的职工,退休时按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计算公式为:
月基本养老金=个人帐户储存总额乘以1/120加退休时上一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20%加(退休时上一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本人建立个人帐户前的平均缴费工资指数乘以过渡性养老金比例乘以本人建立个人帐户前的缴费年限)加综合性补贴乘以(建立个人帐户前的缴费年限除以累计缴费年限)。
其中,本人建立个人帐户前的缴费年限是指职工1995年12月31日前的缴费年限。本人建立个人帐户前的平均缴费工资指数,用1990年至1995年职工个人的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计算。计算某一年指数时,如职工个人缴费当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缴费月数的月平均缴费工资和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进行计算。
计算平均缴费工资指数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
按上述办法计算的月基本养老金,一般不得超过本人退休时上一年月平均缴费工资;如退休时上一年月平均缴费工资比前几年上升或下降过大的,按上述办法计算的月基本养老金,不得超过本人退休时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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