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左右,在路上遇见陌生的20,30……60岁女性该怎样称呼?

我20左右,江南人。
在路上遇见陌生的20,30,40,50,60岁女性该怎样称呼呢?我觉得这都快成难题了。

  这个困惑我也有同感,本来很简单,可是细想之后,却又很复杂。
  前几天我也看见了一档关于这个话题的综艺节目,编导用小电影的方法将女主人公在大街商场饭馆遭遇的称呼尴尬再现:路上推销员叫她“小姐”她嫌这个称呼有隐辱头也不回就走;服务生人叫她“大姐”,她气别人说她老;别人叫她“小姐妹”她又嫌太俗气”……几位主持人还对此发起了讨论,结果讨论到最后还是没有什么结果。
  其实这也没办法啊,由于各种原因,现在社会上比较通用的中文称谓已经严重沙漠化了,还能用的所剩无几了。我同意那种把小的往自己同辈称呼,年长的往年轻称呼,疏远的往亲近称呼说法,这样不仅别人听了乐意,也能增加亲切感。
  对于20岁左右的人我觉得可以叫“女士”,“姐妹”,不过后者可能会引来一些人诧异的目光,或者也可以叫“小姐”,虽然这词现在带有某种色彩,但还没有到全民否决的地步,绝大部分通情达理的人还是不会介意的。再者可以直接叫“朋友”啊,这个称呼最亲切也是最通用了。
  30—40段的可以叫阿姨或大姐。还有女士,这个词在20—40都是通用的,不过如果对方虽年过三季但仍比较注重打扮和穿着,你还是要再考虑一下用哪个。
  50的可以叫阿姨或伯母,现在的人一般都保养的好,到了50时也不显老,我平时也不敢像过去一样直接叫她们“大妈”“婆婆”“阿婆”什么的呵呵。
  60岁的人应该算正式的长辈了,和她们说话应该给予礼貌和尊重,不能一个劲往年轻称呼直叫她们阿姨,大姐的了,否则有点显得轻浮。一般的叫“婆婆”“阿婆”“奶奶”都行。

  有时也看地方,在市场里的话就叫“老板娘”,咖啡厅里叫“服务生”云云。或者称别人的职位,但在国外不要这样。
  现在还流行一些叫法是把别人都叫做“老师”,这或许是应用了老师长时间在大众心目中的以身作则,博学专业,教书育人的良好形象,但我觉得除了教育界和文艺界的人士外最好还是不要这么叫,泛滥的东西永远不会值钱的,即使它曾经崇高。就像“小姐”“同志”一类,很多东西就是这样毁掉的。
  认识的人吗就不用说了,还是直接叫名字来得亲切。无论用什么称呼,以诚待人还是最重要的。
  还有我觉得楼上huntercha说的也很有趣,不妨试试哦。

  参考资料:

  五、六十年代,最好的称呼是“同志”,叫一声同志,双方都感觉很亲切。到了六十年代末,曾有人提出世界上最亲切的称呼就是同志,于是,不分长幼,见面都是同志。随着阶级斗争的弦绷得越来越紧,就有了“陌生人是不是同志”之争,以后称同志就要小心些了。

  到了七十年代,工人阶级登上了历史舞台,成为名副其实的领导阶级,于是不管是什么人,见面就称“师傅”。即使大学教授听到有人叫他师傅,也会倍感亲切,“啊——我也成为工人阶级了!”

  到了八十年代,一些“洋”称呼“忽如一夜春风来”,见面就是“先生”“小姐”。称呼别人的和被称呼的都认为自己已经成为改革先锋了,称来呼去,好不快哉。

  到了九十年代初,随着全民经商,一部分人先富了起来,人们见面就是“老板”。别人叫自己老板,就像是自己真有了钱,真当了老板,自然心里乐开了花。

  现在,这些称呼虽说是仍然保留着,却是令一番含义了。“同志”成为同性恋的代词。本人才疏学浅,曾误入聊天室的“同志阵营”,叫一声“同志”,马上有人紧紧相追,让人哭笑不得。现在如果称呼别人“师傅”,马上会招来对方的白眼。仔细一想,现在工人工资微薄、地位低下,随时有下岗、失业的危险,随便叫人师傅,是对别人的不尊重。再叫陌生人为“先生”、“小姐”,总感觉有“鸭”之嫌,“鸡”之疑,就是在骂人。设想:夜深人静之际,见一陌生女子,前去称之为“小姐”,轻者会遭来责骂,重者后果不堪设想。现在千万不能称呼别人“老板”,老板一般有吃喝嫖赌的爱好,称别人老板,有骂人之嫌。

  于是乎,台上台下都叫“老师”。“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试问:你们是真老师吗?只不过欺世盗名而已。因为现在老师的名声还不算坏,长此以往,对于老师这种称呼也没人敢接受了。

  中华民族语言丰富多彩,可是,遇见陌生人却不知如何称呼为好。悲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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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丰台区禁用“小姐”称呼,还有多少称呼可以重来?

  从6月7日起,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街道将执行“称谓新规”,工作用语方面,除了禁称“小姐”外,还包括对流动人口禁止称呼“打工仔”、“打工妹”、“小保姆”等,并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对违反者要给予通报批评。(《京华时报》6月8日)

  在工作中尊重流动人员的人格、劳动和各自不同的风俗习惯,本是公务人员理应具备的职业素养。从改进作风、热情服务的角度出发,出台相应的工作用语规范,很有必要。但是,以存在歧义和隐含不尊重意味为由,通过“称谓新规”明令禁用“小姐”、“打工仔”、“小保姆”之类称呼,除了吸引媒体关注、增加宣传效应外,对于消除对流动人口的歧视方面又有多大意义呢?

  作为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相互交流的符号,称谓本身并没有好坏之分;而它之所以产生歧义或隐含褒贬,很大程度上是由制度和文化形成的。即以“小姐”为例,原本用作对未婚妇女或少女的称呼,一直是可爱、优雅、高贵、青春的女性代名词。无庸讳言,社会客观存在的某些丑恶现象确实玷污了“小姐” 的芳名雅称,使其带上了一种暧昧之意,但是这个美好的称呼就真的十恶不赦、非禁用不足以体现对女士的“尊重”了吗?至于“打工仔”、“小保姆”之类说法,不过是社会对一些职业人群约定俗成的分类,责之以歧视或侮辱,大概有些言过其实吧。更何况作为群体性称呼,又有多大的机率会在现实交往中真正用于称呼具体人士呢?如果因为容易产生歧义而泛化称呼的歧视指控,真不知还有多少称呼需要禁用,还有多少称呼可以重来。

  据报道,右安门街道在禁用这些称呼后,将在工作中统一称呼“同志”一词。姑且不论对所有的人不分身份一律冠以“充满革命情感”的同志是不是一种称呼上的倒退,笔者更有一种杞人之忧:面对甚嚣尘上的“同性恋”的暧昧色彩,称呼“同志”是不是也会因不尊重而给对方带来伤害呢?更深一层分析,“新规”中口口声声要尊重的“流动人口”一词,不也可以视作一种隐性的歧视吗?

  透过“称谓新规”,折射出的是一些部门的“唯名主义”情结。他们奉行的是“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的管理哲学。尊重流动人口,需要的是通过扎扎实实的工作,真正使干部深处充分认识到他们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做出的贡献,并落实他们在政治、经济等层面的平等待遇来提升相应的社会地位,进而使这些称呼成为一种引以为豪的骄傲。相反,在称呼问题上过于关注,以为称呼一改,便能创设尊重外来人口的新风,在实现人性化管理上能毕其功于一役,如果不是天真,恐怕更多的应是唯名主义下的驼鸟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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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6-09-14
比较好操作的做法是,统称为老师,这样显得比较尊敬对方.如果是同龄人可以称呼为小妹妹,因为女性共同的特点是愿意自己长相比实际年龄小些为好.如果遇到比自己稍长一些的女性,可以称为姐姐或大姐.比较年长的女性,可以称为大妈或奶奶.
第2个回答  2006-09-14
和你有同感,有时候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叫。我也20左右,碰到和我一样大的最难了,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叫。30的叫大姐没关系,40的就叫阿姨拉,,,50的我叫大娘。60的叫奶奶婆婆都行吧。
第3个回答  2006-09-14
20到40岁你都可以叫小姐,南方人没有北方人那么吊,居然会规定不许叫人小姐,50以上的你可以看她的打扮,朴素点的你叫阿姨,新潮一点的叫她大姐我想她会比较高兴的
第4个回答  2006-09-14
说你具体的地点,因为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的方言,而且习惯大多不同,。有时你叫那30,40的小姐,人家以为你骂人呢!你实在不晓得怎么称呼的时候可以这样。问路时说“你好,请问下。。。。。。”熟人的话看你是同事,朋友,还是父母的同事,什么的。那是父母的同事就看你父母让你怎么称呼她了。是自己的同事朋友就叫名字好了。看那个刘小庆,大家都认识的哈,你该怎么称呼她呢?刘奶奶?刘阿姨?刘姐?肯定就叫名字呢!是吧!一个道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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