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有三个股东,法人代表(简称甲)占51%股份,我和另一股东(简称乙)各占24.5%.由于我和乙都不赞同甲的经营理念,现在想退股,而甲又不同意,请问我们该怎样用合理、合法的方式来分到我们应得的资产?
由于我和乙方都是在公司成立以后,以现金和技术入股公司的。法人代表未到工商部门登记我和乙为股东,而且公司章程中也没有。法人代表只给我和乙方出具了书面的收款证明和入股协议。
补充: 入股协议是三方股东一起签的
我们入股前的公司股东结构是法人代表和他老婆两个人分别占90%和10%
我们后来加入公司是以公司增资的方式
入股的技术没有办理评估
由于我和乙方对公司程序并不清楚,所以才会处于今天的被动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