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楼修建宾馆的消防通道要求?

在二楼的商用楼修建宾馆。需要多少通道呢?有什么要求呢?
谢谢,具体有什么要求没有呢?比如宽度之类的。有相关的法律条款吗?

  5.3 民用建筑的安全疏散
  5.3.1 民用建筑的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每个防火分区、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相邻2 个安全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0m。

  5.3.2 公共建筑内的每个防火分区、一个防火分区内的每个楼层,其安全出口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 个。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设一个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

  1 除托儿所、幼儿园外,建筑面积小于等于200m2 且人数不超过50 人的单层公共建筑;
  2 除医院、疗养院、老年人建筑及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等外,符合表5.3.2 规定的2、3 层公共建筑。

  表5.3.2 公共建筑可设置1 个安全出口的条件 耐火等级
  最多层数
  每层最大建筑面积(m2)
  人数

  一、二级
  3 层
  500
  第二层和第三层的人数之和不超过 100 人

  三级
  3 层
  200
  第二层和第三层的人数之和不超过 50 人

  四级
  2 层
  200
  第二层人数不超过 30 人

  5.3.3 老年人建筑及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宜设置在独立的建筑内。当必须设置在其它民用建筑内时,宜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并应符合本规范第5.1.7 条的规定。

  5.3.4 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公共建筑,当设置不少于2 部疏散楼梯且顶层局部升高部位的层数不超过2 层、人数之和不超过50 人、每层建筑面积小于等于200m2 时,该局部高出部位可设置1 部与下部主体建筑楼梯间直接连通的疏散楼梯,但至少应另外设置1 个直通主体建筑上人平屋面的安全出口,该上人屋面应符合人员安全疏散要求。

参考资料: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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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11-15
最少两条通道,前门和后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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