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判给男方的孩子一直由女方抚养,男方一直未付抚养费,可否申请强制执行?

我的朋友一年前离婚,13岁的儿子判由男方抚养,但离婚后孩子跟女方一起生活,而男方未支付抚养费,象这种情况可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我的朋友想把孩子交给男方,而男方不想尽抚养义务,法院能够强制男方抚养孩子吗?

13岁的孩子可以自己决定愿意和谁生活在一起。如果孩子愿意和女方生活,那么女方可以起诉法院,要求变更抚养权,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对于之前的抚养费,你在取得抚养权的同时,你也就可以以孩子名义起诉,要求男方支付拖欠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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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6-26
法院已经判由男方抚养了,但却是女方带走孩子生活,这种现象最好是叫法院改判由女方抚养孩子,然后男方支付抚养费。
如果男方硬是不给,为了孩子着想,做母亲的不会舍得硬把孩子塞回给男方的。
第2个回答  2009-06-26
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后面这个问题涉及到变更抚养权的问题,得先起诉,当然双方协商也可以变更.
第3个回答  2009-06-26
就算法院强制执行,他拒不执行的情况下,你也没办法,总不能将孩子硬塞给他,对孩子的心灵上是沉重的打击,所以家长还是要多考虑孩子的感受。
第4个回答  2009-06-26
起诉 要求南方支付孩子抚养费 可以强制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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