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生打架,派出所,法律咨询?

受伤者家人报警后,施暴者三人(二人被带到派出所,一人未找到)。民警说已经立案了,二人已经受审画押,不给吃喝并扣留在派出所了!说很可能得拘留15天,档案有污点了 罚款就更不用说了
民警的行为合法吗,初中生打架,不调解,立马就立案,还拘留人 不给吃喝 以后的污点真的就永远存在了吗?如何是好 谢谢
学生刚好满16周岁了,应该属成年了吧 (受伤的人看上去挺好的,但说体内有淤血,去医院查了)但听说16到18岁之间第一次行政拘留 免执行
目前最关心的事,孩子的污点真的已经在了吗 可以消掉吗?孩子成绩学校前几名的 还是很有前途的 不想让他留污点

  以上各位的回答都不准确,请不要耽误了。

  1 派出所有进行刑事,治安案件的侦查和调查权,(以前派出所没有刑事侦查权,但是现在基本上大中城市都有了),制作案卷,并向上级部门的法制处请示拘留。处罚决定书是由上级部门签发,签发是交给派出所办案民警手中的,然后再立即宣布给嫌疑人。所以整个调查侦查宣布最终裁决的过程由派出所进行。你认为派出所宣布拘留,但其实是派出所宣布。

  2 派出所的罚款权限是50元人民币,不是各位所说的500元。超过50元需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提醒注意,超过50元的罚款不适用当场处罚,必须走程序处罚,就是说,虽然是罚款51元,但是还要制作询问笔录,到案经过,传唤证,等等法律文书,甚至预审处的审卷表都要填。所以罚款51元所走的法律程序和一般的治安违法行为处罚是一样复杂的。

  3 故意伤害或者殴打他人的案件不适用于《行政处罚法》,只适用于《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

  4 未满16周岁并不是说可以不处罚。如果被拘留的初中生年满16周岁,并且案件是治安案件,可以治安拘留,如果拘留七天以上还会并处200元左右的罚款。如果未满16周岁,可以从轻,从轻并不是像有个朋友说的可以回家教育一下,从轻的意思是治安案件的裁决不执行。孕妇,在哺乳期的妇女,70岁以上的老年人,残疾人都有从轻情节,但是所谓从轻基本上是裁决不执行,不会回家睡大觉。裁决不执行意味着,仍然有污点,只不过可以不进笼子。既不裁决又不执行的好像只有精神病。
  艾滋,乙肝,肺结核等传染病一样可以拘留并且执行。吞了刀片,碎玻璃,钢板,打火机等异物的嫌疑人在医院开刀取出之后仍然执行。

  5 治安管理处罚法低八十二条低一款第二项治安传唤最长24小时。就是说小孩在派出所24小时合法。

  6 如果使用了工具,必然请示“故意伤害”,如果未使用工具必然请示“殴打他人”。区别很大,因为半年内的第二次治安案件的“故意伤害”就可以劳动教养——最长时间的行政处罚,可能一年,可能好几个月。

  初中生按照故意伤害罪刑事拘留并且有检察院法院批捕判刑的已经有很多,你记住,警察不是上帝,不会对每个人宽容。

  回答你的疑问

  1 由民事纠纷“当场”引起的殴打他人,故意伤害等行为必须经过两次调解。但是注意,当场着重的说,是因为纠纷发生以后,再去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既不被认定某某纠纷。民事纠纷的调解笔录可以不做,只要留有双方的“协议书”即可。因为调解是双方自愿达成的,赔钱,道歉等都不由民警进行裁决。全中国纠纷的经济赔偿只在法院有裁决权。民警没有权利命令谁陪给谁多少钱,如果民警这么做了,就是违法。很多人说警察要给我向他要1000元钱。其实是无知的人才这么说,因为如果民警有这个权利完全可能让你倒陪给他1000元,清楚吧?

  2 民警不给吃喝是需要证据的,这个证据不是说出来就是证据,就像孩子打架有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法医出具的伤青鉴定等证据一样。你可以去他们的上级部门投诉,也可以去当地人民法院自诉。

  3 在派出所24小时是传唤时间,并不是拘留。拘留由当地拘留所执行。

  4 裁决不执行的污点肯定待一辈子,抹不掉。

  多说两句不好听的,家长情懂法,拘留一个殴打他人和故意伤害的嫌疑人并不是你的嘴巴一张一开就拘留了。制作一份两个人殴打两个人的治安案卷需要写笔录8份,当事人2份,嫌疑人两份(有时候需要四份),旁证至少2份,抓获民警2份,每份5张以上。少计45张纸。到案经过四张,入所登记表两张,电话联系家属表两张,审卷表两张,法医鉴定一份数张,行政处罚审批表两张,传唤证两张,体貌特征表两张,行政传唤审批表两张,延长传唤审批表两张……等等无数无数的表格,大约算一下有将近90——120页案卷。

  你注意,这些是2——4个民警在24小时之内完成的。

  按照一般早上8点上班,可是你的孩子并不是按时8点钟打架。就算是按时8点钟打架,这2——4个民警办案要一直到第二天8点才算结束。可是第二天8点又要上班怎么办?

  据此,你感觉民警是脑子进水还是有毛病?说的混蛋一点,你感觉民警这么愿意拘留你孩子玩么?哪一个民警会对你一个不认识的马路上走的人产生这么大的兴趣?能调解谁不愿意让你们调解?调解只要写一张纸。说白了,肯定是无休止的要钱了,并且打人一方死活不陪。法律意识高涨,法律知识太有限!任何人都不会逃过法律的制裁,并不因为这个人是你的孩子就应该被法律和民警怜悯。违法必然处罚。

  另外提醒一点,民警只做治安裁决,如果对方要求赔偿金,可能还要等待法院的传票。如果不愿意被法院传,就赶快找对方主动要求赔偿。过去的警察不好说,贪++败的土匪一样,但是现在,至少在大中城市,拘留了那就是拘留了,多说一句无用。随意的行政复议,随意的投诉,因为现在的警察没有人愿意拘留别人,任何法律手续都要比一个发达国家的繁琐的多,这特别相对与美国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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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6-27
被打的人伤势如何啊?如果没有构成轻伤的话,是不会刑拘的。如果已经构成轻伤或是以上的话,那么,看他是不是满16了吧,(人应该没死吧?),如果是故意伤害的话,要满16才负刑事责任的。已满14不满16的只对重伤和死亡负刑事责任。
至于民警不给吃喝是犯法的,去告他们,他们侵犯了未成年人的权益的。还有,未成年人受审的时候是要有监护人在的。
拘留的话,如果确定他足够负刑事责任的话,就是年龄到了,伤害程度到了,是可以的。但是要有拘押逮捕证。如果他不够刑拘,那么可以要求放人的,你可以向上级机关反映或是向检察院反映。赔点钱。
至于污点,真被刑拘,只有走走关系看看了。
第2个回答  2009-06-30
污点要等事后到派了所去消。派出所这样做是对的,不用怀疑。
第3个回答  2009-06-27
派出所只有权可做出警告、500元以下罚款,因此派出所没权作出拘留决定。
3.因是初中生打架这可能还未满16周岁,应减轻处罚。该法第十二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第4个回答  2009-06-27
受伤者可能和处理事情的民警关系比较深,这种事情弹性大。
如果想减轻状态需要赶紧找关系打招呼,或者用经济力量活动。
一旦事情给画押签字了,再找关系就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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