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9-06-27
被打的人伤势如何啊?如果没有构成轻伤的话,是不会刑拘的。如果已经构成轻伤或是以上的话,那么,看他是不是满16了吧,(人应该没死吧?),如果是故意伤害的话,要满16才负刑事责任的。已满14不满16的只对重伤和死亡负刑事责任。
至于民警不给吃喝是犯法的,去告他们,他们侵犯了未成年人的权益的。还有,未成年人受审的时候是要有监护人在的。
拘留的话,如果确定他足够负刑事责任的话,就是年龄到了,伤害程度到了,是可以的。但是要有拘押逮捕证。如果他不够刑拘,那么可以要求放人的,你可以向上级机关反映或是向检察院反映。赔点钱。
至于污点,真被刑拘,只有走走关系看看了。
第2个回答 2009-06-30
污点要等事后到派了所去消。派出所这样做是对的,不用怀疑。
第3个回答 2009-06-27
派出所只有权可做出警告、500元以下罚款,因此派出所没权作出拘留决定。
3.因是初中生打架这可能还未满16周岁,应减轻处罚。该法第十二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第4个回答 2009-06-27
受伤者可能和处理事情的民警关系比较深,这种事情弹性大。
如果想减轻状态需要赶紧找关系打招呼,或者用经济力量活动。
一旦事情给画押签字了,再找关系就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