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可以补缴吗?

我06年在一家公司上班,买过几个月的社保,07年4月我换了公司,那公司没有帮员工买社保的,一直到现在,我都没有买社保,请问,我能否补缴07年4月到09年期间的社保??

各地政策不同,你也不说你是哪里的,怎么回答?

既然在大连片区提问,默认你是大连的,回答如下:

完全可以补缴!!!!!!!!!!!!!!!!!!!!!!!!!!!!

不管你换了多少公司,区别如下:

1、有单位:单位、个人按比例缴纳社保

2、无单位:属于失业的,领取失业金期间可暂缓缴纳,属于其他情况的,可以参加城镇人员社保,自己缴纳社保(公积金除外)。

你现在如果由单位,只要将中断这段时间的社保补上即可(公积金可以让现在所在单位代为补缴);如现在无单位,办个失业证,直接到所属区行政服务大厅
社保窗口办理补缴即可。

大连今年的政策:09年年底之前补缴以前欠缴社保费,免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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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6-24
当然可以,你以个人名义补缴,就是需要交点滞纳金。具体补缴方式就是:拿着养老保险手册到劳动保障部门大印核定单,然后到交通银行交费。当然如果公司能帮你补缴更好。具体的你可以拨打12333咨询。
第2个回答  2009-06-23
北京的要求是只能公司补缴。个人补不了的。也就是说你的公司要拿着你和公司的劳动合同和公司发工资的台帐去做补缴,跨年还要经过社保中心养老科的审批的。他们批过可以补缴才能补的。
第3个回答  2009-06-24
如果你打算以个人名义补交,那么就得问问当地社保,能不能办,这个补交怎么办是没有统一规定的,只能以当地规定为准

如果现在还在这个公司内工作,那么可以要求公司给你补交,公司有这个义务,协商不成,可以考虑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第4个回答  2009-06-23
你可以要求公司给你补缴,因为公司的原因未能及时给你交纳的保险,劳动监察部门要对公司进行检查及罚款,并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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