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子女的有权继承其亲生父母的继承权吗?

甲的亲生父母因无力抚养自己的子女,将甲送养,后甲的亲生父母死亡,留下一些遗产,甲是否有权继承?若果有,依据是什么?

问题:10年前,我随母亲到继父家时刚9岁,继父还有一个儿子比我大6岁。一家人快快乐乐生活了9年。去年继父病故,留有住房5间,存款2万5千余元和很多生活用品。在分割遗产时,邹伟以我是继子女,且不姓邹,不能继承继父母的遗产为由,拒绝我继承继父的遗产。请问题:继子女有权继承继父母的遗产吗?
我国《继承法》第10条规定: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继父母都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互有继承权。你9岁时到继父家,与继父之间形成了事实上的扶养关系,因而你与你继父之间互有继承权,且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故你对你继父的遗产享有继承权。邹伟以你是继子女,且不姓邹为由,拒绝你继承继父的遗产的做法是于法无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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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7-30
没有,甲因与养父母之间的关系,与生父母之间的关系解除。但是如果生父母愿意把遗产给甲,那么甲可以由遗赠取得。

另外,你那个不叫继子女。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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