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的义务就是教育学生,完成教育教学计划。不给学生上课,当然是违法行为。学生可以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根据《教师法》第八条规定,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法律依据《教师法》第八条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 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二) 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三) 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四)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五) 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六) 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陈雷律师
合同-债务-婚姻
王金虎律师
民商事诉讼
济南律师苑学宁
投资、土地拆迁
上海王明磊律师
刑辩-离婚-拆迁
广东邹海燕律师
民商事、债权债务
广东朱俊凯律师
婚姻-借贷-房产
重庆郭田律师
劳动-房产-合同
苏州汤芳芳律师
婚姻-交通-劳动
查
看
更
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