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的,我是2009届的应届毕业生,我所读的大学是本市的大学,我的户口也在本市(没有迁到学校的)。毕业的时候却选择了迁回生源地,也就是说实际上只是把档案从学校转到了本市的人事局而已。党组织关系我是选择回到街道,学校也开了介绍信给我,本人也拿到了党员档案袋,说要自己拿过去的。目前还没有找到工作,但是我户口所在地的社区接收了我的党组织关系,但不保管党员档案。于是我拿着党员档案袋到街道去,街道的人说我不是他们那里发展的党员,所以也不帮我保管,但承认我是他们那里的党员。于是就说让我把党员档案一起拿到保管我人事档案和学籍档案的地方去,如人才中心或人事局等部门。请问这样可以吗?会不会有影响?
补充一下:2——这个党员档案可以自己保管的吗,自己保管的话影响如何?好像记得街道组织部有个人说可以自己保管,但不建议,说最好拿人才中心或者人事局去。
3--既然我户口所在社区党支部已经接收了我的党组织关系,为什么它的上级街道就不能帮我保管呢?如果要我把党员档案拿到人才中心或者人事局去的话,是否要介绍信呢(我的介绍信已经被社区党支部接收了)?如果我的党员档案被人才中心或者人事局接收合并到人事档案或者学籍档案的话,那么我的党组织关系是属于社区还是人才中心?
PS:回答问题和补充问题的时候,请注明1、2和3~万分感谢~~~(*^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