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9
这肯定违法的!如果这些条款被写进了劳动合同,那么劳动合同也是违法的。你可以向公司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劳动局会介入并仲裁;如果冲裁你不满意,你可以向当地法院起诉。这种做法欺人太甚了,应该坚决维权。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9-07-03
肯定是不合理的;
合同约定的工资水平是不能充分证明你的收入的;试想下,你的加班费怎么算?约定的提成部分怎么发放?合同里是没有这些细节的。
所以建议你可以拿工资收入凭证,比如工资条啊、银行账单啊之类的,作为你维权的证据
如果你去劳动部门维权,相关的举证责任在公司;你拿着用工证明和工资证明就可以了。祝你好运啦
第3个回答 2009-07-03
从你补充的信息看,公司的做法没有漏洞
因为合同上写的是500,他也没有少发给你
谈的是1000,可能有500是绩效工资或者奖金,一半按月给,一半到年底给——往往你年底不在公司了,这一半就没了
第4个回答 2009-07-03
这个我不专业,没法给你正确回答,不过觉得如果在合同上有这一条,你还签了合同的话,你就不好办了,当然如果合同时在逼迫你的情况下签的另说,那你要拿出被逼迫的证据来才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