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过户时发生纠纷 究竟谁的责任?

我是买方,我们这买方承担后期费用,卖方得房屋全款,我名下是首套购房,卖方在一个月前 也就是9月中旬跟中介签订购房协议时也是首套唯一房准备卖,,两证满5年,这样后期费用最低的条件下,我才准备买的并且我已下了2万定金,房贷也批下来了,昨天已给了中介费和银行贷款的费用,
就在昨天过户时发生问题了,房产局查出卖方名下在9月27日已购买了一套新房,并已经备案,这样卖方准备卖的那套就变成了二套房,后期契费就提高了房价的1%,大概多了一万元钱。我在当时是肯定不愿意多交这一万元的,就没有过成户。
事后去中介那里协商解决,卖方由于自己房子卖了,所以急于寻找新房,所以不知道这种情况认定是中介没有告知在房过户后,才能去购买新房并登记备案,否则会变成二套房,造成买方后期费用增加,以为当时签订了卖房协议就算已经卖出去了,而中介认为跟自己完全没有责任,签合同时,的确两边都是首套房,后期费用低,当时卖方和争吵下初步决定两边各自承担一半(5000多元)。
今天,中介却打电话我,叫我也来承担一部分,我认为是完全没有道理的,请问这个责任究竟该谁来承担,还有如果真的因为这造成交易失败,我能否要回中介费和定金,并找中介索赔,毕竟我为买房这事请了不少假,跑了不少路,现在过不了户,不是我的责任
我作为买方是完全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付中介费,办理房贷,下定金,我认为我是没有责任多出这个钱的

二手房过户时产生的纠纷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划分不同的责任人,如果买卖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则按照合同上的条款来办理的。具体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要求解除合同或确认合同无效
要求解除合同或确认合同无效,一般是在另一方有重大违约行为的情况下发生的,这类案件一般还会伴随着赔偿损失的请求。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会根据双方过错程度的不同来判定各方承担的责任。
2、房屋出现质量问题
如果房屋的隐蔽瑕疵并非卖方在装璜、使用过程中所产生,而系房屋本身所固有的,同时没有证据证明卖方对此是知晓的,则卖方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买方可以房屋所有人身份,依据因合同转让而取得的权利,向开发商主张保修责任或赔偿责任。但是质量及瑕疵问题都要明确写进买卖合同里。
3、房内有卖方的户口或他人的户口
房屋交付后,买方才发现房内有卖方的户口或他人的户口,即使合同中约定卖方应当保证户口迁走,但这类纠纷诉至法院还是不会被受理。所以,此类纠纷暂时不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4、中介操作不规范
如卖方或买方在与中介公司签订居间协议后,跳开所委托的中介公司进行交易或签订买卖合同后毁约,造成中介公司中介费的损失,中介公司可以根据居间协议上的约定追究其责任。
如中介公司在进行居间和代理时,因不规范、不尽责对买卖双方或任何一方造成损失的,也可依据居间协议上的约定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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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8-17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根据您陈述的情况,您没有责任的。卖方承担主要责任,中介承担连带责任。
依据《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
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4-10-20
1.买方没有责任
2.中介没有责任
3.卖方没有尽到告知责任,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这种事例子太多了,提醒你,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你和卖方共同承担,可以让卖方多承担些。你也可以不承担,但最后损失最大的一定是你。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7-08-17
看合同是怎么签的。一般合同都要求卖方不得隐瞒房子的质量问题和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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