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买方,我们这买方承担后期费用,卖方得房屋全款,我名下是首套购房,卖方在一个月前 也就是9月中旬跟中介签订购房协议时也是首套唯一房准备卖,,两证满5年,这样后期费用最低的条件下,我才准备买的并且我已下了2万定金,房贷也批下来了,昨天已给了中介费和银行贷款的费用,
就在昨天过户时发生问题了,房产局查出卖方名下在9月27日已购买了一套新房,并已经备案,这样卖方准备卖的那套就变成了二套房,后期契费就提高了房价的1%,大概多了一万元钱。我在当时是肯定不愿意多交这一万元的,就没有过成户。
事后去中介那里协商解决,卖方由于自己房子卖了,所以急于寻找新房,所以不知道这种情况认定是中介没有告知在房过户后,才能去购买新房并登记备案,否则会变成二套房,造成买方后期费用增加,以为当时签订了卖房协议就算已经卖出去了,而中介认为跟自己完全没有责任,签合同时,的确两边都是首套房,后期费用低,当时卖方和争吵下初步决定两边各自承担一半(5000多元)。
今天,中介却打电话我,叫我也来承担一部分,我认为是完全没有道理的,请问这个责任究竟该谁来承担,还有如果真的因为这造成交易失败,我能否要回中介费和定金,并找中介索赔,毕竟我为买房这事请了不少假,跑了不少路,现在过不了户,不是我的责任
我作为买方是完全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付中介费,办理房贷,下定金,我认为我是没有责任多出这个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