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销户

我有一辆轻卡车 由于当时没有季度审 导致去年年审没有审 现在卡车证件作废一年了 打算出来掉 需要些什么手续 不管是注销车户还是报废 都行 请高人指点 另外就是我的卡车有一年没有开过了 现在没法行驶 没发上路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报废标准、灭失或者因故不在我国境内道路上使用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机动车登记申请表》,持下列资料,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海关监管车辆,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

(四)交回机动车号牌和《机动车行驶证》

车辆管理所应当于受理当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记载注销登记事项,收回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对于因机动车灭失无法交回机动车号牌和《机动车行驶证》的,应当公告该机动车号牌和《机动车行驶证》作废。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后一年内不申请注销登记的,机动车档案自动注销。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该车的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作废。

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者其他行政执法部门查实,机动车所有人利用假资料、假证明等领取了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机动车档案,收回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

扩展资料

申办车辆注销主手续

a、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XX市机动车报废更新申请表》和《XX市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b、单位车辆盖公章,私车车主签名;

c、在《XX市机动车报废更新申请表》第一联上粘贴发动机和车架钢印号的拓印;

d、携带报废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未获得的不需)、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表(副)》、牌照两块;

e、在办理车辆注销手续时需要注意的是,报废的车辆若遗失行驶证、牌照的,须同时办理补牌证手续;

f、办理登报声明手续;

g、旧车必须送往拆车厂拆旧解体。

h、车主身份证明(单位是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证IC卡、私车车主身份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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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24

达到最高使用年限的或车辆因事故等原因需办理报废的车辆。

1、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的;

2、机动车灭失的;

3、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

4、因质量问题退车的。

办理机动车注销手续

车辆管理所应当于受理当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记载注销登记事项,收回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对于因机动车灭失无法交回机动车号牌和《机动车行驶证》的,应当公告该机动车号牌和《机动车行驶证》作废。

扩展资料

(一)机动车必须达到国家的资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和机动车号牌。

4、《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

5、大型客车、中型以上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还应提交《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上述资料由机动车所有人提交机动车回收企业,由机动车回收企业送交车辆管理所办理。

(二)机动车灭失的,机动车所有人到车辆管理所办理,并提交以下资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4、机动车灭失证明。

(三)机动车因故不在中国境内使用的,机动车所有人到车辆管理所办理,并提交以下资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和机动车号牌。

4、海关出具的机动车离开中国境内的出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其出境证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原件。

6、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应当处理完毕。

(四)因质量问题退车的,机动车所有人到车辆管理所办理,并提交以下资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和机动车号牌。

4、机动车制造厂或者经销商出具的退车证明原件。

5、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应当处理完毕。

(五)机动车登记被依法撤销的,需提交以下资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和机动车号牌。

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公安交通管理撤销决定书》。

(六)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需提交以下资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和机动车号牌。

4、机动车被依法收缴的法律文书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

(七)因车辆损坏无法驶回登记地的,机动车所有人按以下流程办理:

1、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所在地的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并提交《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和机动车号牌。

机动车回收企业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正本,由机动车回收企业到报废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2、机动车所有人凭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正本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领取《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  机动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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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11-03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1、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的;

2、机动车灭失的;

3、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

4、因质量问题退车的。

5、达到最高使用年限的或车辆因事故等原因需办理报废的车辆可以销户。

6、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7、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8、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报废车报废流程如下:

领申请表登记审核—验车—交行驶证、车牌—缴费—回收公司解体照像—查验解体情况—审批—办公室盖章—注销汽车档案。

具体过程:

①申请报废更新的汽车车主领填《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申请表》一份,加盖车主印章;

②登记并审核申请,对已达报废年限的车辆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经对车辆查验认定,符合汽车报废标准,核发《汽车报废通知书》;

③车主持《汽车报废通知书》到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送交车辆;

④回收企业经查验《汽车报废通知书》后将车辆解体,要求发动机与车辆分离,发动机的缸体应打破,车架(底盘)要割断,并进行照相、开具《报废汽车回收汪明》和支付残值;

⑤车主持《申请表》、《XX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车辆解体照片,经查验、核对并签字,回收牌证,按规定上报审批,办理报废登记。

扩展资料

车主办理车辆废旧手续时需准备的材料如下: 

1、机动车行驶证;

2、机动车登记证;

3、车辆牌照;

4、单位车辆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个人车辆车主携带本人的身份证;

6、事故车辆证明材料;

7、单位车辆在“机动车注销登记申请表”和“报_废汽车证明”上加盖公章(与行驶证户名一致),个人车辆车主人签字。   

参考资料:报废汽车--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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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30

达到最高使用年限的或车辆因事故等原因需办理报废的车辆。

根据最近公安部56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中的相关条例,办理的对象主要是凡领有正式号牌的机动车,达到最高使用年限的或车辆因事故等原因需办理报废的车辆。这样的车辆只要在手续齐备的情况下,就能实现快速办妥手续。

一、办事条件

(一)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已达到国家规定的报废标准或因其他原因申请注销的,应办理注销手续。

(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不得办理。

扩展资料:

车辆报废年限就是指汽车在使用期间根据车座的数量和使用时期规定的一项安检制度。规定称,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

2013年1月14日商务部网站14日发布了《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明确根据机动车使用和安全技术、排放检验状况,国家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实施强制报废。该规定将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

根据规定,已注册机动车应当强制报废的情况包括: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车辆报废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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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24

达到最高使用年限的或车辆因事故等原因需办理报废的车辆。

对于不同的车辆而言,它们的注销方式也是有一定的区别的。根据《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的实际记录中可以看出,属于大型客车、中型以上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需要民警监销的,还需提交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属于机动车灭失的,还需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灭失证明;属于因机动车质量问题退车的,还需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机动车制造厂或者经销商出具的退车证明;属于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还需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出境证明。因此根据自身汽车的实际情况进行准备相关手续是很有必要的。

另外,在办理过程中还需要严格审核《XX市机动车报废更新申请表》、《XX市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确认粘贴的发动机号,车架钢印号码和加盖拆车厂业务专用章。收缴牌照、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表(副)》,并把报废车辆的有关信息输入电脑。

扩展资料

19座以下的非营运汽车使用期限为15年。旅游汽车和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期限为10年。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无法修复的汽车。车型淘汰,无配件来源的汽车。经长期使用,耗油量超过国家出厂标准15%的汽车。经修理仍未达到《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汽车。排放污染(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超过规定标准的汽车。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登记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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