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财产属于国家所有?国有财产由谁代表行使?

如题所述

《物权法》第45条第1款规定:“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这是对国有财产范围的概括性规定。根据具体的法律,矿藏、水流、海域、野生动物资源、无线电频谱资源、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铁路、公路、电力设施、电信设施和油气管道等基础设施、文物、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除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也属于国家所有。 《物权法》第45条第2款规定:“国有财产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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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7-17
国有财产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根据2007年3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有财产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根据该法规定,“履行国有财产管理、监督职责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加强对国有财产的管理、监督,促进国有财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财产损失;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国有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文物;国防资产;铁路、公路、电力设施、电信设施和油气管道等基础设施,依照法律规定为国家所有的。
第2个回答  2020-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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