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位于中国南部、 广东省的中南部,濒临中国南海。广东省在祖国大陆的南方,位于中国的南部。
因为广州位于珠江三角洲中北缘,是西江、北江、东江三江汇合处,,范围为东经112度,北纬22度间围,濒临南海,毗邻香港和澳门,是华南地区区域性中心城市、交通通讯枢纽,所以被称为祖国的“南大门”。
扩展资料:
广东,《吕氏春秋》称“百越”,《史记》称“南越”,《汉书》称“南粤”,“越”与“粤”通,简称“粤”,泛指岭南一带地方。广东的先民很早就在这片土地上生息、劳动、繁衍。在历史长河中,广州、广东等地名次第出现,逐渐演化成广东省及其辖境。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广东政区在继承历史传统的基础上,有所调整和变更,主要经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49年至1958年。1949年全省设珠江、东江、西江、粤中、南路、兴梅、潮汕、琼崖等8专区和北江临时行政委员会,2个地级市、5个县级市和98个县,广州市为中央
直辖市。1951年,将北海市划归广西。1952年,将钦州4县划归广西,广西的怀集县划入广东。1954年,广东省改由中央直接领导,原由中央直辖的广州市划归广东省管辖。1955年,钦州专区所属5县划归广东省。第二阶段是1959年至1982年,其间全省政区不断调整。1959年,在永兴岛设立
西沙工委和西沙办事处。1965年,北海市及合浦专区所属各县划归广西。1979年,原属惠阳地区的宝安县改设深圳市,原属佛山地区的珠海县改设珠海市,均由省直辖。广东省直辖广州、海口、汕头、湛江、茂名、佛山、江门、深圳、珠海、韶关等10市,分设韶关、惠阳、梅县、汕头、佛山、
湛江、肇庆等7地区和海南行政区及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共辖14市、92县、3自治县。1981年,设立西沙、南沙、中沙群岛办事处,由海南行政区直接领导。第三阶段是1983年以后,开始实行市管县、乡镇管村的新体制。1988年,中央政府将海南行政区从广东省划出,另设海南省;同年,广
东开始取消地区设置,另设18个地级市(后增加到21个地级市),全面实行地级市管县、乡镇管村体制,一直沿用至今。
参考资料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网-省情概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