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9-07-19
基本上都是用宽频上网 (国内叫宽带).
费用大约180-300元不等, 要看是哪家公司说提供. 有电讯盈科, 香港宽频, 新世界. 和记电讯等很多家供应商.
无线上网-只要是你有无线路由器, 有无线网卡, 就可以无线上网了.
大陆可以带电脑出来, 不过香港的电脑都很便宜, 干嘛要带那么大一台过来. 电压都是220V, 需要换插头. (用转换插头就行)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9-07-19
香港的有线电视信号和上网信号,用的是一根线。就是说,家里的有线电视线,既可以看电视,也可以上网。两者可以同时进行。
网络和电视都有多家运营商。如果家里已经牵入了有线电视线,一般可以有多家公司可以选择。最常见是 i-Cable, PCCW, 香港宽频。其中香港宽频是光纤。
上网需要签约,一般是18个月。使用期未满,不可以退。每个月的月费一般在130-280之间。缴费方式可以用信用卡,也可以每月到任何一家 7-11 便利店交钱,或者自己在网上用 PPS (缴费灵)付费。
无线上网就是所谓 WIFI,一样的,需要和某家运营商签约,而且要看家庭所在地是否有信号覆盖。
内地可以携带台式电脑过关,没有任何问题。不过绝对是很少有人这样做,因为香港的电脑是知名的便宜啊。 内地电器可以在香港正常使用,只需要过来香港以后,买一个插头转换器即可,6-10元一个,杂货店有售。
第3个回答 2019-03-21
如两方都是香港居民的话应向湾仔家事法庭递交离婚申请书。
离婚程序:
1.
呈请人向湾仔家事法院,提出离婚呈请书。
2.
呈请人以邮寄或送交方式,将呈请书交给答辩人,使他知道离婚程序已开始。如答辩人不知去向,呈请人可向法院申请以登报、送给其亲友转交或其他方式送交呈请书
。
3.
收获呈请书後,答辩人可填写认收书,向法院表明对呈请书的态度,例如是否要答辩、是否同意呈请人之各项要求等。答辩人必须在八天内,将认收书交回家事法院
4.
呈请人向法院申请排期聆讯该离婚案件
5.
呈请人及答辩人於聆讯日,到法院作证
6.
如双方没有争执,法院对离婚判暂准离婚令,对子女监护权和扶助费等作出裁决。如双方对子女监护权或扶助费等有争执,法院将另订日期处理。
7.
暂准离婚令颁布後,没有其他问题要处理,且已相隔六星期,呈请人可向法院申请最後离婚令
8.
法院颁布最後离婚令後,婚姻关系才正式结束。整个离婚程序,即使双方没有任何争驳,也最少要花四个月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