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簿
3、一张两寸证件照
4、学历证明原件
二、申请条件:
在法定的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且本人自愿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办理劳动手册:
1、年满十六周岁,未继续升学的各类学校毕(肄)业生
2、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含解聘工作关系)的人员
3、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并失去承包土地的人员
4、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军人
5、刑满释放或假释、劳动教养满或提前解除劳动教养人员
6、其他符合失业登记办法规定条件的人员
扩展资料:
办理流程:
1、审核申办人所带材料
2、申办人填写《劳动力登记表》(档案自带)应届生档案未转出的应填《人事档案转移告知单》
3、申办人填写完表格后,办事人填好《劳动手册》并盖章
4、档案核实,及时归档或进行档案转移
5、将《人事档案转移告知单》与《劳动手册》交于申办人,并签收确认
办理地点:浦兴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巨峰路18号)
联系电话∶8420797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6:30
参考资料来源:上海浦东官网-办理劳动手册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