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后,试用期满合同也签了,半年之后才跟我交社保这样是不是可以告这个单位?

我们单位在无试用期满合同也签了情况下,过了半年才跟我交社保,这样是不是违反了劳动法的条例?可以去告吗?
劳动合同签后,公司带我们去培训消防,跟我们签了一份协议,说不做满一年就要扣这个培训费900元。我觉得这是一个不平等协议。我做了10个月现在没做了。按劳动法的规矩是不是真的可以扣900元? 可是,这个月发工资我一分钱都没拿到,我们原工资是1150元(扣了社保之后的)就算是真的要扣900,那我还有200多把,怎么别人都发了工资,我一分钱都没有呢?我很无助啊,大家帮帮我,我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把,谢谢大家啦。回答得全面另外再给50分。

看得出用人单位极不负责任.
你不用担心,可以使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保险,因此购买社保是必须的,属于强制保险,因此你可以跟用工单位协商解决,无果的情况下,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反映并投诉,是可以得到有效解决的。

其证据就是证明跟单位有劳动关系,比如工资条,工牌等。
一般需要补交所欠的月份.

以单位买全社保为准,计算如下所示:
医疗保险:个人承担2%,单位承担8%;
养老保险:个人为8%,单位承担12%;
失业保险:个人为1%,单位承担2%;
工伤保险:个人无,单位1%;
生育保险:个人无,单位1%;
公积金:个人3.5%,单位3.5%。
而工伤和生育保险的费用均由单位承担。

举个例子,以工资为6000元/每月,那么其需要交纳的保费为:
医疗保险:6000*2%=120元,单位6000*8%=480元;
养老保险:6000*8%=480元,单位6000*12%=720元; 450
失业保险:6000*1%=60元,单位6000*2%=120元;
工伤保险:个人无,单位6000*1%=60元
生育保险:个人无,单位6000*1%=60元
公积金:6000*3.5%=210元,6000*3.5%=210元。
因此个人总计为:870元,单位总计为:1650元。
计算的数据可能会与实际的有出入,但计算的方式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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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6-13
1.社保应当从你入职第一个月起就要缴纳,否则违法。
2.除非你的工作就是做消防的,否则这个培训就不是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专业技术培训。单位不得签订培训协议并要求你支付培训费。即使符合法律规定需要你支付培训费,那么也只要支付剩余的两个月所应分摊的费用即900-900/12*10=150元。
3.你可以先和单位交涉,依法据理力争,不行的向劳动部门申诉直至免费申请劳动仲裁。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9-06-13
从签合同那个月开始就应该上保险,和试工 转正无关。合同在你手里了吗,去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让他给你补上。

我觉得那个不对,既然培训费900 ,做满一年。一年12个月,分摊到每月里培训费75元,你已经服务了10个月了,如果要扣,也只能扣两个月的。

建议你拿着你的劳动合同,你签的那个协议,去劳动局申请仲裁。
第3个回答  2009-06-13
这个协议当初你可以不签啊,既然签了,就应该那么做.白纸黑字没什么不平等那一说。你可以咨询一下,单位的做法没什么不合理。
试用期应该是3--6个月,社保等福利是在试用期完后补交试用期内的,并不是说试用期内的不给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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