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肇事有疑问

7月23日 73岁老人在行人道上被撞,当时严重,后来及时送到医院。发现可能是因为车辆侧滑操作失控导致后轮骑上马路牙子使其受惊自己坐在地上并擦伤(也不排除车尾部有扫到老人一说)现在icu经医生判断检查,骨盆骨裂,子宫内血栓脱落造成血压很低,肋骨移位,其他部位没有骨折和出血。现在已经稳定。和主治大夫沟通似乎很难定上伤残,但前期4万多的医药费我全部垫付,交警判我全责。医疗等费用保险公司都负责,现在其家人没有提出任何无理要求,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是否有精神损失一说,并且在最后的认定书上是否有保险公司不赔的费用产生?还有保险公司都负责哪些费用,现在单医疗费是由我自己垫付的其他的都没有。还有车辆有人伤并受损是否得等我拿到裁决和责任认定书才能理赔,我买的是交强险和车损、三者20万以及不计免赔,谢谢了!

精神损失一说是有的,但要看对方是否对你提起诉讼。保险公司负责此次事故中所产生的人身伤害赔偿及车辆损失赔偿,超出部分由车主自行赔付。在交通队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就可以对车辆进行定损及修理理赔。关于人身伤害赔偿部分需要等到病人治愈后才能理赔。不过保险公司的理赔程序不是全都一样,有些公司是可以进行先行垫付的,这需要你询问一下你投保的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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