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军队文职人员考试有体检吗?

如题所述

根据2019军队文职招聘公告,报考军队文职人员考试应当符合《军队聘用文职人员体格检查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标准条件。
《军队聘用文职人员体格检查通用标准(试行)》
第一条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5cm以上,合格。
第二条体重符合下列条件的,合格:
(一)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二)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第三条颅骨缺损、颅脑畸形、颅脑手术史、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四条颈部运动功能受限、明显斜颈、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五条存在功能障碍的骨、关节、软组织伤病和畸形,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六条恶性肿瘤、影响功能的良性肿瘤,不合格。
第七条难以治愈且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皮肤病、传染性皮肤病,不合格。
第八条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包括实验室检查发现阳性结果,不合格。
第九条血压在下列范围,合格:
(一)收缩压≥90mmHg,<140mmHg;
(二)舒张压≥60mmHg,<90mmHg。
第十条心率在下列范围,合格:
(一)心率60~100次/分;
(二)心率50~59次/分或者101~110次/分,经检查系生理性。
第十一条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
但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者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第十二条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十三条严重慢性胃、肠疾病,肝脏、胆囊、脾脏、胰腺疾病,肝内胆管结石,有梗阻的胆结石,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
(二)胆囊摘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
第十四条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先天性或者获得性缺失一侧肾脏、肾脏移植史、肾盂积水、有梗阻的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五条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Ⅱ型糖尿病血糖控制在正常范围内;
(二)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
第十六条红斑狼疮、皮肌炎、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七条严重食物、药物和其他物质过敏及严重过敏体质的,不合格。
第十八条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十九条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流行性出血热、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黑热病、伤寒、副伤寒、布鲁氏菌病、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丝虫病,以及其它传染病,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急性病毒性肝炎治愈后2年以上未再复发,无症状和体征,实验室检查正常;
(二)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肾结核、腹膜结核,临床治愈后3年无复发(水面舰艇人员、潜艇人员除外);
(三)细菌性痢疾治愈1年以上;
(四)疟疾、黑热病、血吸虫病、阿米巴性痢疾、钩端螺旋体病、流行性出血热、伤寒、副伤寒、布鲁氏菌病,治愈2年以上,无后遗症;
(五)丝虫病治愈半年以上,无后遗症。
第二十条癫痫或者其它神经系统疾病及其后遗症,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转换性障碍、分离性障碍、抑郁症、躁狂症、神经症、人格障碍、智力低下、梦游、遗尿症、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以及其它精神类疾病,不合格。
第二十二条影响语言正常表达的口吃,不合格。
第二十三条不能通过军队聘用文职人员心理检测专用软件检测和结构性心理访谈的,不合格。
第二十四条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五条任意一眼矫正视力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六条唇、腭裂及唇裂术后明显瘢痕,不合格。
第二十七条夏季着短装身体裸露部位有文身的,不合格。
第二十八条未纳入体检标准,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第二十九条聘用紧缺人才和高层次人才,身高、体重、视力等标准可适当放宽。
第三十条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6-19
2020年军队文职招聘公告已发布,关注2020军队文职考试的同学可以参照往年军队文职公告体检标准进行参考:
根据2019军队文职招聘公告,报考军队文职人员考试应当符合《军队聘用文职人员体格检查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标准条件。
《军队聘用文职人员体格检查通用标准(试行)》
第一条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5cm以上,合格。
第二条体重符合下列条件的,合格:
(一)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二)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第三条颅骨缺损、颅脑畸形、颅脑手术史、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四条颈部运动功能受限、明显斜颈、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五条存在功能障碍的骨、关节、软组织伤病和畸形,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六条恶性肿瘤、影响功能的良性肿瘤,不合格。
第七条难以治愈且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皮肤病、传染性皮肤病,不合格。
第八条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包括实验室检查发现阳性结果,不合格。
第九条血压在下列范围,合格:
(一)收缩压≥90mmHg,<140mmHg;
(二)舒张压≥60mmHg,<90mmHg。
第十条心率在下列范围,合格:
(一)心率60~100次/分;
(二)心率50~59次/分或者101~110次/分,经检查系生理性。
第十一条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
但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者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第十二条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十三条严重慢性胃、肠疾病,肝脏、胆囊、脾脏、胰腺疾病,肝内胆管结石,有梗阻的胆结石,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
(二)胆囊摘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
第十四条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先天性或者获得性缺失一侧肾脏、肾脏移植史、肾盂积水、有梗阻的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五条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
第2个回答  2020-03-30
(1)关于身高
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5cm以上,合格。
PS:根据去年的考生消息,各单位测量身高要求不太一致,部分单位是可以让考生穿平底鞋测量。
(2)体重条件
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PS:我们举个例子,假如男性小A身高175cm,那么他
标准体重(kg)=(175-110)kg=65(kg);
最高体重(kg)=65×(1+0.3)=84.5(kg);
最低体重(kg)=65×(1-0.15)=55.25(kg)
所以大家在努力备考的时候,也要注意一下体重呀。
(3)心率
心率在60~100次/分,合格;心率在50~59次/分或者101~110次/分,经检查系生理性,也合格;大家在体检的时候要控制一下自己的心率。
(4)关于听力
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PS:军队文职体检时可以佩戴助听器进行体检的。
(5)关于视力
任意一眼矫正视力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PS:矫正视力是指用眼镜来矫正之后得出的视力,也就是在体检时,戴上眼镜之后视力不能低于0.8,即认为视力合格。
(6)关于纹身
夏季着短装身体裸露部位有纹身的,不合格。
PS:军队文职去年开始统一着装;男生夏装是长裤+短袖,那么小臂以下,脖子以上不可以有纹身;
女生是及膝裙+短袖,那么膝盖以下、小臂以下、脖子以上有纹身,不合格
(7)心脏病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但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者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8)心理测试
不能通过军队聘用文职人员心理检测专用软件检测和结构性心理访谈的,不合格。
(9)口吃问题
可以关注下安徽文职考试,回复下体检查看下详细的
第3个回答  2020-03-08
根据2019军队文职招聘公告,报考军队文职人员考试应当符合《军队聘用文职人员体格检查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标准条件。

《军队聘用文职人员体格检查通用标准(试行)》

第一条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5cm以上,合格。

第二条体重符合下列条件的,合格:

(一)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二)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第三条颅骨缺损、颅脑畸形、颅脑手术史、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四条颈部运动功能受限、明显斜颈、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五条存在功能障碍的骨、关节、软组织伤病和畸形,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六条恶性肿瘤、影响功能的良性肿瘤,不合格。

第七条难以治愈且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皮肤病、传染性皮肤病,不合格。

第八条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包括实验室检查发现阳性结果,不合格。

第九条血压在下列范围,合格:

(一)收缩压≥90mmHg,<140mmHg;

(二)舒张压≥60mmHg,<90mmHg。

第十条心率在下列范围,合格:

(一)心率60~100次/分;

(二)心率50~59次/分或者101~110次/分,经检查系生理性。

第十一条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

但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者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第十二条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十三条严重慢性胃、肠疾病,肝脏、胆囊、脾脏、胰腺疾病,肝内胆管结石,有梗阻的胆结石,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

(二)胆囊摘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

第十四条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先天性或者获得性缺失一侧肾脏、肾脏移植史、肾盂积水、有梗阻的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五条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Ⅱ型糖尿病血糖控制在正常范围内;

(二)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

第十六条红斑狼疮、皮肌炎、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七条严重食物、药物和其他物质过敏及严重过敏体质的,不合格。

第十八条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十九条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流行性出血热、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黑热病、伤寒、副伤寒、布鲁氏菌病、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丝虫病,以及其它传染病,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急性病毒性肝炎治愈后2年以上未再复发,无症状和体征,实验室检查正常;

(二)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肾结核、腹膜结核,临床治愈后3年无复发(水面舰艇人员、潜艇人员除外);

(三)细菌性痢疾治愈1年以上;

(四)疟疾、黑热病、血吸虫病、阿米巴性痢疾、钩端螺旋体病、流行性出血热、伤寒、副伤寒、布鲁氏菌病,治愈2年以上,无后遗症;

(五)丝虫病治愈半年以上,无后遗症。

第二十条癫痫或者其它神经系统疾病及其后遗症,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转换性障碍、分离性障碍、抑郁症、躁狂症、神经症、人格障碍、智力低下、梦游、遗尿症、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以及其它精神类疾病,不合格。

第二十二条影响语言正常表达的口吃,不合格。

第二十三条不能通过军队聘用文职人员心理检测专用软件检测和结构性心理访谈的,不合格。

第二十四条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五条任意一眼矫正视力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六条唇、腭裂及唇裂术后明显瘢痕,不合格。

第二十七条夏季着短装身体裸露部位有文身的,不合格。

第二十八条未纳入体检标准,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第二十九条聘用紧缺人才和高层次人才,身高、体重、视力等标准可适当放宽。

第三十条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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