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新规工会新增哪些福利?

如题所述

日前,江苏省总工会已将《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下发到各市总工会,工会给职工发福利有了新标准。此次出台的《细则》,与2015年的标准相比,有多项福利的标准有了提高,同时还新增了多项福利。 

按照《细则》,逢年过节时,基层工会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即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此前,这一标准为每人每年不超过1000元,这次《细则》规定,发放标准为每位会员每年不超过1800元。值得一提的是,发放方式可以为实物或到指定地点限时领取确定物品的提货凭证,不得发放现金、购物卡、代金券等。生日福利也有提高。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可以发放生日蛋糕等实物慰问品,也可以发放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标准为每人每年不超过400元。 

新增的福利包括生病慰问、结婚生育的慰问、丧葬慰问、退休离岗的慰问。其中,生病住院,慰问金不超过2000元。结婚、生育,可给予不超过1000元慰问品。去世,给予不超过3000元的慰问金;直系亲属去世,可给予不超过2000元慰问金。会员退休离岗,基层工会可以发放不超过1000元的纪念品,可组织座谈会予以欢送,座谈会可购买适当的干鲜水果等食品。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