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婚前的房子在结婚后动迁了,请问动迁分的房子可以写女方名字吗?

男方婚前的房子在结婚后动迁了,请问动迁分的房子可以写女方名字吗?可以的话是否要交钱办手续才可以写?

男方婚前的房产是属于男方的。

《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一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动迁后分到的房产也可以加上女方的名字,这属于婚姻存续期间的赠与行为。

《婚姻法解释三》第六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第一百八十七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一百九十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一百九十二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三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四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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