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28号院甲208(珠江帝景东北角底商) 。
朝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联系电话:010-58631818
北京市朝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周六仅办理预约登记) 。
朝阳区民政局机构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关于民政事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本区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民政理论和政策的调查研究。
(二)负责民政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民政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三)指导本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指导农村基层组织的换届选举,推动村民自治和村务公开工作。
(四)负责本区街乡行政区域的管理工作;参与研究和修订本区行政区划总体规划。
(五)负责本区婚姻登记、收养登记的管理工作;负责宣传、实施有关殡葬管理法规,推行殡葬改革工作,依法查处殡葬违法经营活动。
(六)组织本区的救灾工作,负责救灾款物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城市“三无”人员及农村五保供养工作。
(八)依法承担对本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和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查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九)负责拟订本区社区服务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开展社区服务,推动社区建设;指导社区服务信息网络建设;对本区内的社区服务机构进行指导、监督、管理、服务。
(十)负责本区地方退休、退职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街乡落实其政治待遇和生活福利待遇。
(十一)负责本区建设征地超转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落实其生活待遇。
(十二)负责宣传有关优待、抚恤方面的法规、政策,组织和指导拥军优属、抚恤优待和烈士褒扬工作。
(十三)负责本区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权益保护工作。
(十四)负责本区退伍义务兵、复员士官、转业士官、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接收安置工作;负责协调指导移交给我区管理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的工作。
(十五)负责协调组织本区双拥共建工作。
(十六)拟订本区社会福利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社会福利机构的审核批准工作;负责本区社会福利企事业单位的指导、监督、管理、协调和服务工作;指导本区老年人、孤儿、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负责本区福利彩票的发行销售及福利基金的使用管理。
(十七)负责指导监督本区各类民政社会福利机构有关安全工作,负责所属事业单位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十八)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政务公开惠民便民地图